长春市绿园区迎宾路小学(幼儿园)食堂大宗食品采购项目
项目概况
长春市绿园区迎宾路小学(幼儿园)食堂大宗食品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于2024年12月18日13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长春市绿园区迎宾路小学(幼儿园)食堂大宗食品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ZLZB-CG-202412001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服务内容:
长春市绿园区迎宾路小学(幼儿园)现有幼儿数200人,含早餐、午餐和晚餐,间餐有水果提供。本次采购为长春市绿园区迎宾路小学(幼儿园)食堂提供粮食(大米)、面粉(含挂面)、食用油、杂粮、干调、猪肉、牛肉、羊肉、家禽、乳制品、豆制品、蛋类、蔬菜、水果、海鲜等。
5.最高限价:80万元/年
最高限价折扣系数:1.0
6.质量标准:所供食品的卫生、质量及包装等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要求。
7.供货地点:长春市绿园区迎宾路小学(幼儿园)
8.合同履行期限:自中标之日起一年(具体期限以实际发生为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等国家最新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供应商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3)供应商应按照《长春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建设简化供应商资格条件有关事项的通知》(长财采购[2022]2066号)文件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提交反映其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保障资金情况的资格条件承诺函,并对资格条件承诺函有关内容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
(4)投标人不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详见财库【2016】125号,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相关信用记录的网站截图证明);
(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时间:于2024年12月06日至2024年12月12日(法定公休日及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将以下要求的内容以清晰可辨的原件扫描件(PDF格式)加盖单位公章,以邮件的方式发送至邮箱(zbcg166@126.com),邮件标题请写明投标单位名称、联系电话等。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2)营业执照;(3)食品经营许可证;
2.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500元,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同开标时间):2024年12月18日13时00分(北京时间);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2月18日13时00分(北京时间)
报名资料发送至邮箱(zbcg166@126.com)获取投标报名表
联系人:高雨欣
电话:18515894839 13292191096
邮箱:zbcg166@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