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山新区教育考试中心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羊山新区教育考试中心改造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2 月1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编号:XYT-2024-1204
1.2.项目名称:羊山新区教育考试中心改造工程
1.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1.4预算金额:520811.28元
1.5最高限价:520811.28元
1.6采购需求: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工程内容主要包括办公室、卫生间、走道楼梯间等室内及电气装修改造、室外墙面改造及室外零星工程改造等内容。
1.7合同履行期限(工期):30日历天
1.8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1.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的仅提供营业执照);
2.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户行出具资信证明);
2.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对该项内容进行承诺,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同时提供履行合同的法定营业执照);
2.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以来任意三个月社保证明和纳税证明);
2.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自行作出承诺,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2.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2.7需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渠道查询企业信用记录的网页版打印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2.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
2.9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中小微企业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2.10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三、获取采购文件
3.1时间:2024年 12 月 9 日至2024年 12 月 13 日,每天上午9时至12时,下午2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3.2方式:现场领取
3.3售价:现场发售,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2 月1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五、开启
时间:2024年 12 月19 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六、公告期限
磋商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注: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徐经理
电 话:15600047262
邮 箱:zb0901201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