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工商银行广东分行东莞理工学院智慧财务系统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中国工商银行广东分行东莞理工学院智慧财务系统项目(项目编号:ZTGDGSYH024022),已由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批准实施,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已落实。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现委托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
二、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项目名称:中国工商银行广东分行东莞理工学院智慧财务系统项目
2.1.2 项目背景: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与东莞理工学院进行行业合作,本次拟采购智慧财务系统项目两套系统:1、银校互联财务预算和收支管理系统,包括预算编制模块、预算执行监控模块、预算调整审批模块、报表分析与展示模块、绩效评价与反馈模块、资金收支管理模块、银校互联模块、国库支付银校互联系统;2、校内资源互联平台,包括数据中台系统、数据治理技术服务、定制显示展示系统。采购结果供中国工商银行广东东莞分行东莞理工学院智慧财务系统项目建设使用。
2.1.3 项目服务地点: 东莞理工学院松山湖校区
2.2 采购范围:本次拟采购智慧财务系统项目两套系统:1、银校互联财务预算和收支管理系统,包括预算编制模块、预算执行监控模块、预算调整审批模块、报表分析与展示模块、绩效评价与反馈模块、资金收支管理模块、银校互联模块、国库支付银校互联系统;2、校内资源互联平台,包括数据中台系统、数据治理技术服务、定制显示展示系统。(详见用户需求书)。
2.3 本项目招标最高限价:177.17万元(含税)
2.4 服务期:合同签订后60日内,乙方(中标人)按招标及甲方要求完成智慧财务系统建设工作。
2.5 售后服务期限:自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服务满1年。
三、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响应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分公司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分公司可使用总公司或上级公司的人员、资质和业绩,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3.2提供近2024年1月至今不少于3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3.3提供2024年1月至今不少于3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不须要缴纳社保险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须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4提供2023年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附注)或者提供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由投标人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5 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
3.6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登记及招标文件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项目发售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12月3日9时30分至2024年12月13日17时30分。时间:上午:9:30-12:00,下午:14:00-17:30 (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4.3.1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持下列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资料一套至上述地点进行现场购买招标文件(可接受网络购买招标文件):
(1)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及加盖法人代表或负责人印章或签名);
(2)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如是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前往购买招标文件,则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
(3)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4)提供附件一《招标文件购买登记表》。
4.3.2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人民币500.00元整,售后不退。
本项目允许网络购买招标文件,投标单位需将以上资料扫描件发送至邮箱, 标题为“(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购买招文资料”,并在邮件中留下联系人和联系电话。招标代理机构人员审核其资料无误后,将通过邮件所留的联系电话号码指导其缴纳招标文件费、快递购买招标文件资料原件(寄方付费)和确认购买登记成功后,招标文件电子版将通过回邮的方式发送。
4.3.3如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在确认正式投标人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发售招标文件时间。
五、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5.1开始接收投标文件时间:2024年12月24日9时30分,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4日10时00分,
注:报名前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获取投标登记表
联系人:贾 工
手 机:18618387645
邮 箱:bjgxjjj@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