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车株洲丹东基地起重机采购及相关服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车株洲丹东基地起重机采购及相关服务,招标人为 中车株洲
电力机车研究所有限公司风电事业部,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
比例为 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中车株洲丹东基地起重机采购及相关服务
2.2 项目地点:丹东基地,地址:辽宁省丹东市浪头镇文庆路70-27号。
2.3 项目规模:
第一包:丹东基地起重机采购及相关服务项目主要购置:
序号 名称 型号 数量 备注
1 280t双梁门式起重机 280(280+135)t 1套 包含轨道、
滑线购置/安装
2 40t双梁门式起重机 40(20+20)t 1套 包含轨道、
滑线购置/安装
3 10t单梁门式起重机 10t 1套 包含轨道、滑线购置/
安装
2.4 招标范围:供应范围包括设备设计、制造、运输、安装、调试等发生在
设备投入运行前的相关工作。中标人所有供货设备均由中标人负责安装并
调试合格。各设备及货物的技术规格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2.6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60日内完成制作,具备发货条件。接到甲方通知后
30日内完成交付、安装、调试、取证。
2.7 质保期:货到需方并经需方验收合格后开始计算质保期,产品质量保证
期为24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具有独立
法人资格且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的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副本(三证或五
证合一的均有效)。
3.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
3.3 投标人必须依法取得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
证”;其许可范围应包含本次招标项目的起重机械设备。
3.4 投标人必须能提供本项目所有设备;投标人必须为制造商。
3.5 投标人必须有良好的信誉,没有处于破产、被责令停产、停业、投标资
格被取消状态,在近3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引起的合同终止、纠纷
、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或重大质量、环境、安全问题等情况。
3.6 没有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
失信企业名单;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
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6 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两个以上制
造商,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设备包的投标。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报名参加投标的单位必须邮寄或邮件的形式将(1)营业执照副本、
(2)“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3)法定代表人证明及身份证(或法定
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需加盖公章)、(4)联系方式
;发送公司办理招标文件购买手续。
4.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4年12月2日至2024年12月4日止,每天9:00—
12:00,14:30—17:00;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4
年12月11日9时30分
报名资料(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发送至邮箱
(zbcg166@126.com)获取投标报名表
联系人:高雨欣
电话:18515894839 13292191096
邮箱:zbcg166@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