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码头、葛渔城运管站重建项目造价咨询服务
项目概况
原码头、葛渔城运管站重建项目造价咨询服务的潜在投标人应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2月9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FHW2024-079-2
项目名称:原码头、葛渔城运管站重建项目造价咨询服务
采购内容:工程量清单及预算编制项目
预算金额:按照造价咨询服务计费参照《河北省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冀建市研[2017]2号) 文件收费标准70%。
项目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服务周期:接收到全部施工图纸起20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并且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磋商供应商的造价负责人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报名时需携带:1、营业执照副本, 2、提供财务状况承诺函(格式自拟),3、提供社会保障资金承诺函(格式自拟),4、提供缴纳税收承诺函(格式自拟);5、法定代表人证明(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或被授权人身份证;6、磋商供应商的造价负责人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
2、投标人持以上资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及U盘一个(报名现场发售电子招标文件,不再单独发送)初步审查,经初审合格后领取招标文件。证件不齐或证件无效者恕不接待。所提交的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及“供投标使用”等字样,原件核对后现场退还,不符合购标资格的将被拒绝,采购代理机构对购标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人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人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小组对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应自负其风险费用;提供虚假材料的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时间:2024年11月28日至2024年12月4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方式:现金直接购买
售价:人民币500元/套,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2024年12月9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注:报名前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获取投标登记表
联系人:贾 工
手 机:18618387645
邮 箱:bjgxjjj@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