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双桥人民法庭干警体适能中心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受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的委托,就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双桥人民法庭干警体适能中心设备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双桥人民法庭干警体适能中心设备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LXGC-CS-20240017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448052.00元
最高限价:448052.00元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 采购范围: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双桥人民法庭干警体适能中心设备采购及安装、调试、验收、质保期服务,与货物有关的运输和保险及其他伴随服务,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包含的所有内容;
5.2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5.3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5.4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 30 日历天;
5.5 交货地点: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双桥人民法庭;
5.6 质保期:1年;
5.7 包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 1 个包;
6、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至质保期结束;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10、本项目是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对中小微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各潜在供应商在制作响应文件时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22年度或2023年度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需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附注),成立不足一年的可提供开户行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以来任意 1 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企业,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6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至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期间一旦发现供应商存在信用问题,采购人均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的企业股东及出资信息、主要人员信息网页截图)。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1.时间:2024年10月30日至2024年11月05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方式:现场购买
3.售价:300元/套
4. 现场报名时需携带: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申请人资格要求的资料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时间:2024年11月12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4年11月12 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注:报名前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获取投标登记表
联系人:贾 工
手 机:18618387645
邮 箱:bjgxjjj@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