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银行苏州分行物业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受采购人的委托,就如下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提交密封的响应文件。
1. 项目名称:北京银行苏州分行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2. 项目编号:JYZX-ZB-SU-2024-00095
3. 采购人名称: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4. 本项目资金来源:自筹
5. 项目概况:
5.1采购内容简述:根据采购人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采购苏州地区物业服务,拟包含前台(含会务)3人,保洁5人。具体详见本项目磋商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
5.2本项目成交1家供应商。
5.3项目总预算:人民币81.4万元(含税价),预算金额以总行实际批复为准。
5.4项目期限:自首次合同生效之日起1年。
5.5服务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万盛街28号邮政大厦。
6. 供应商应满足如下资格要求:
(1) 供应商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 供应商应具有物业服务企业资质证书(一级或二级),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 供应商于2020年1月1日至今须至少具有一份物业服务的项目业绩(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保洁服务、会务服务)的服务合同,应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4) 供应商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磋商当日前6个月内任意一月缴纳税收的凭证复印件;缴纳凭证复印件须清晰可辨,并能显示出税种种类,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不能作为单位纳税的凭证;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5) 供应商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良好记录,提供磋商当日前6个月内任意一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按月缴纳)或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上一年度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按年度缴纳)复印件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的其他有效证明材料(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或由第三方机构代缴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说明);
(6) 供应商须信誉良好、无失信等不良记录、具有履约本项目的能力,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应提供相关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①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含比选、竞争性磋商等)资格的;
②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存在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④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服务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⑤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⑥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⑦被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
⑧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违法违规情形。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8) 供应商必须从采购代理机构购买磋商文件。
7. 《磋商文件》购买:
7.1发售时间:2024年10月23日9:00至2024年10月29日16:30止,每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7.2文件售价:300元人民币(本项目仅提供电子版,招标文件售后不退),不接收现金。
8.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启时间)为2024年11月04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注:报名前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获取投标登记表
联系人:贾 工
手 机:18618387645
邮 箱:bjgxjjj@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