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乌兰图嘎镇蒙古族中学选择食堂米、面、油供应商项目
受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乌兰图嘎镇蒙古族中学(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为采购人所需的“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乌兰图嘎镇蒙古族中学选择食堂米、面、油供应商项目”以竞争性磋商的方式确定合格供应商,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兹邀请合格供应商就下列全部内容提交密封响应文件并参加竞争性磋商:
1. 项目名称: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乌兰图嘎镇蒙古族中学选择食堂米、面、油供应商项目
项目编号: RHXMGL-2024-18
用 途:食堂米、面、油
2.采购明细:
包号 | 序号 | 货物名称 | 供货期 | 说明 |
01 | 1 | 食堂米、面、油 | 按照甲方要求供货1年 | 无 |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供应商不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请依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渠道查询相关信用记录的网站截图证明,查询时间为竞争性磋商截止当日16:00时;营业执照内容包含所投项目内容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4.凡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须由本单位营业执照标明的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持身份证提交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购买磋商文件
4.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若企业已经办理“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只须提供带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4.2 《单位负责人证明书》(附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或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附单位负责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
4.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可以提供同类业绩合同或承诺书);
4.4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4.5 近一年的财务状况报告(或良好承诺书);
4.6 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或良好承诺书);
4.7 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渠道查询相关信用记录的网站截图证明。
以上材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于2024年10月15日--2024年10月21日的上午8:30至下午16:00时,购买磋商文件,文件售价人民币500.00元,售后不退。
5. 兹定于 2024年10月25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开标。
注:报名前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获取投标登记表
联系人:贾 工
手 机:18618387645
邮 箱:bjgxjjj@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