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城市轨道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区域改造施工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1.磋商条件
本项目采购人为乌鲁木齐城市轨道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受采购人的委托,对乌鲁木齐城市轨道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区域改造施工项目进行磋商,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欢迎有意向且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2.项目概况和服务内容
2.1项目地点:乌鲁木齐市。
2.2采购内容:乌鲁木齐城市轨道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区域改造施工项目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涉及到的所有空间效果图、施工图设计制作,以及施工图范围内所有施工工作的内容,计划改造11个独立办公区域、热线中心线路改造(从5楼移至6楼调度大厅)、17楼、20楼2间更衣室改造及衣柜购买安装、采购客服热线弧形办公桌(4人座及2人座带座椅组合式)等,具体详见《用户需求书》。
2.3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竣工验收之日止(具体起止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2.4质量标准:合格(设计内容与施工内容均符合国家及地区相关的各项标准及要求)。
3.供应商资格条件
3.1法人或其他组织要求: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供应商,且证书合格、有效。
3.2资质要求:
3.2.1供应商需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证书合格、有效。
3.3业绩要求:供应商近三年需具有一项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业绩是指:200平米及以上的办公楼或办公区域改造或装修项目业绩。
3.4财务要求:具备财务独立核算能力,在银行开设基本账户,能出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5信誉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状态;未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限制或取消投标资格;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在最近三年内未被列入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近十年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有行贿犯罪记录(含尚在处罚期内的)。
3.6其他要求:
3.6.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磋商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磋商。
3.6.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磋商。
3.7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
4.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
供应商可于2024年 8 月 27 日起至2024年 9 月 03 日止(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10:30 时至 13:30 时,下午 15:30 时至 19:00 时,持营业执照(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开票信息(加盖单位公章),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500元,售后不退。
5.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提交
5.1递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以下简称“磋商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06日11时00分(北京时间)。
5.2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注:报名前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获取投标登记表
联系人:贾 工
手 机:18618387645
邮 箱:bjgxjjj@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