祥云县义务教育学校食堂普通食材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LY(祥)-2024-78(C)
受祥云县祥城镇中心学校、祥云县沙龙镇中心学校、祥云县云南驿镇中心学校、祥云县鹿鸣乡中心学校、祥云县下庄镇中心学校、祥云县普淜镇中心学校、祥云县东山乡中心学校、祥云县禾甸镇中心学校、祥云县米甸镇中心学校、祥云县刘厂镇中心学校的委托,对祥云县义务教育学校食堂普通食材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87号令)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欢迎具有完成该项目能力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祥云县义务教育学校食堂普通食材采购项目。
二、招标采购内容:祥云县义务教育学校食堂普通食材采购,详见第五章《招标采购内容》。
三、采购预算价:约¥3600.00万元。
四、控制价:蔬菜、牛奶、鸡蛋优惠下浮不低于3.00%;肉类、调料、米、面、油、水产品、水果优惠下浮不低于7.00%(本项目填报优惠下浮率,所填报优惠下浮率不得低于控制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注:本项目按优惠下浮率“优惠下浮 XX%”进行报价。优惠下浮率不得低于控制价。
五、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六、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
3、供应商拟派入项目人员须具有有效的从业人员健康证。
4、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七、报名时还请提交以下证件的原件审验并提供以下证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存档:
7.1营业执照;
7.2开户许可证;
7.3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
7.4拟派人员健康证;
7.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7.6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7.7提供2021年、2022年、2023年中任意一年的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内的新公司无需提供;
7.8提供2021年8月至今连续三个月的纳税证明材料和社保证明材料,成立不满一年内的新公司无需提供,免税免缴纳企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9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书(自行承诺并加盖公章);
7.10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承诺(自行承诺并加盖公章);
7.11各供应商认为需携带的其他原件。
八、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
2024年8月22日至2024年8月28日每天08:00~12:00至14:00~18:00(节假日除外)。
九、标书费请在购买招标文件时交付(¥1000.00元/份,大写壹仟元整,售后不退)。
十、开标时间:2024年9月11日9时00分。
注:报名前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获取投标登记表
联系人:贾 工
手 机:18618387645
邮 箱:bjgxjjj@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