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林业实验区国有林保护中心污水处理站项目
本招标项目吉林省林业实验区国有林保护中心污水处理站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吉林省林业实验区国有林保护中心,建设资金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编号:YSZB-2024-801
项目名称:吉林省林业实验区国有林保护中心污水处理站项目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和图纸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计划工期:签订合同之日起 90天
建设地点:吉林省蛟河市前进乡林校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投标人需提供近三年(2021年-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年限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3年末的财务审计报告,2024年至今成立的企业应提供财务状况良好的承诺函)。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次招标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6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拒绝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投标;拒绝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投标人投标;拒绝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中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参与投标活动。
3.7投标人须在中国裁判文书网自行查询本公司行贿犯罪记录(案由:行贿),且提供查询页面截图并加盖公章作为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四、招标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8月21日至2023年8月2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将以下要求的相关信息资料提供加盖单位公章扫描件,以邮件的方式发送至公司邮箱,并同时拨打代理机构电话取得联系进行确认,邮件标题请注明项目简称并写明投标单位名称、授权人、联系电话,未注明信息导致无法取得联系的,报名无效: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和社保证明;3、中国裁判文书网自行查询本公司行贿犯罪记录(案由:行贿)查询页面截图;4、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查询页面截图、中国政府采购网截图
4.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9月12日9点00分;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有效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注:报名前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获取投标登记表
联系人:贾 工
手 机:18618387645
邮 箱:bjgxjjj@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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