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普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不良抵押贷款价值分析及定向募股招标公告
一、招标项目编号:STQJ-ZJ-2024013。
二、招标项目名称:广东普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不良抵押贷款价值分析及定向募股-资产评估服务项目。
三、项目类别:服务类。
四、项目地点:广东普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指定地点。
五、采购项目需求内容:
5.1、项目需求:本次采购资产评估机构,为以下两个子项目提供服务,并将根据两个子项目的评估目的、评估范围及价值类型等具体服务事项分别签订服务合同:
5.1.1 子项目一:对我行指定抵押类不良贷款于基准日的债项价值进行分析、估算,发表专业意见,提供价值参考依据,并出具债项价值分析报告;评估债权笔数合计不超过240笔,主要抵押物类型涉及土地、房产、厂房、车库及在建工程(主要分布情况可参考附表,以待评估债权对应的抵押资产实际为准)。
5.1.2 子项目二:对我行清产核资后股东全部权益于基准日市场价值进行分析、估算,发表专业意见,提供价值参考依据,并出具资产评估报告。
5.2、采购控制价:本次采购预算金额为合计不超过36.5万元。
资产评估机构及其相关工作人员提供服务工作期间内产生的餐饮(除在我行食堂用工作餐外)、住宿、交通等费用均由资产评估机构自行承担。
六、服务期限:
七、投标人资格要求:
7.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7.2、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资质、专业技术能力和经营场所。
7.3、其他资质要求:
7.3.1资产评估机构必须具备具有国家财政部认可的资产评估资格、具有证券服务业务的资质,可在《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资产评估机构名录》内查询;
7.3.2近2年内没有收到行业协会惩戒处分【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或《响应承诺函》(格式自拟)】;
7.3.3具有良好的经济能力、技术能力及项目管理能力,具有开展金融机构资产评估经验【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或《响应承诺函》(格式自拟)】;
7.3.4具有良好的声誉,必须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采购方的规定,不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或《响应承诺函》(格式自拟)】。
7.3.5分公司投标的,需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授权书,授权书须加盖总公司公章,以及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可就本项目在一定范围或时间内出具授权书。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7.4、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截图。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本次采购活动(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
7.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投标人对本招标项目以任何方式转包或分包本项目。
八、投标登记有关要求:
8.1、投标人于2025年4月7日-2025年4月11日9时30分至16时30分(上班时间内),持本条第2款要求的资料进行投标登记。
8.2、投标人进行投标登记时,须提交以下资料复印件一式二份,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核对:
8.2.1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8.2.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人身份证;
8.2.3上述资格条件提及的其他资质要求证明资料;
九、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注:报名前需从联系人处获取报名表
联系人:李工
电话:136814463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