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技师学院2025年教职工体检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郑州技师学院2025年教职工体检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受郑州技师学院的委托,就郑州技师学院2025年教职工体检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邀请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1、项目名称:郑州技师学院2025年教职工体检项目;
2、采购编号:ZHTH20250402
二、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范围及内容:拟通过竞争性磋商的方式选定一家供应商,承担郑州技师学院2025年教职工体检的相关工作(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及服务要求”的全部内容);
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3、预算金额:2025年学院在职人员487人,最高限价800元/人,退休人员183人,最高限价450元/人;人数为暂定,最终以实际体检人数为准;
4、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其中:体检周期为1个月;
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省、市现行相关行业标准要求并符合招标人的使用要求;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应提供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扫描件;供应商是事业单位,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财务审计报告,公司成立年限不足的企业应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函)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10月以来至少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新成立企业自成立之日起计算,依法如享有免税政策的,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具备有效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并在《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备注栏中予以登记体检等相关信息;
3.2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规定,开标结束后至评标结束前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 网站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查询内容相关网页截图,此网页截图仅为评标时参考依据,具体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为准。)
3.3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关系、参股关系、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5、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成功不代表通过资格审查,供应商资格条件以磋商小组审核结果为准。
四、磋商文件获取
1、时间:2025年4月8日~2025年4月14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双休日除外),逾期不予受理。
2、方式:须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授权代表身份证明,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发送至邮箱,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核对无误后,供应商方可购买磋商文件;磋商文件电子版发送至报名邮箱。(在邮件中注明公司联系人、联系方式、接收磋商文件的邮箱)
3、磋商文件售价:500元/套,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五、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1、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5年4月18日9时30分;
2、其他有关事项: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接收。
注: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徐经理
电 话:15600047262
邮 箱:zb0901201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