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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县人民医院血液透析滤过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5-04-07 浏览次数:17

新乡县人民医院血液透析滤过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新乡县人民医院血液透析滤过设备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5年4月18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NZZ-2025-0401

2、项目名称:新乡县人民医院血液透析滤过设备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 : 23万元,自筹资金(已落实)

5、采购内容:血液透析滤过设备

6、采购范围:血液透析滤过设备采购及安装(详见采购需求);

7、质量要求:合格;

8、合同履行期限(交货及完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历日内安装调试完毕。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 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企业发展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供应商为制造商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和《医疗器械注册证》,供应商为经销商或代理商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3)设备的生产企业必须具有血液透析设备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4、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期前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5、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三、获取磋商文件

1、符合上述条件的单位可于2025年4月8日至2025年4月14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办理报名手续并购买磋商文件。

2、报名时供应商须携带(1)营业执照副本;(2)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资料查验原件并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法人授权委托书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被授权人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码、电子信箱)。

3、方式:报名结束后,磋商文件发送至供应商电子邮箱。

4、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 2025年4月18日9:00 分(北京时间)

五、开启:

时间: 2025年4月18日9:00 分(北京时间)

六、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注: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徐经理

 话:15600047262

 箱:zb0901201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