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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招标

2025年景洪市生态环境机构环境监测站能力提升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5-04-07 浏览次数:32

项目概况

 2025年景洪市生态环境机构环境监测站能力提升建设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4月2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YNZZBN202501-03。

2.项目名称:2025年景洪市生态环境机构环境监测站能力提升建设项目。

3.预算金额:¥367000.00元(大写:人民币叁拾陆万柒仟元整)。

4.最高限价:¥367000.00元(大写:人民币叁拾陆万柒仟元整)。

5.资金来源:资金已落实。

6.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7.采购需求:采购“全自动蒸馏仪、垂直振荡器、索式提取器、高压灭菌锅、超净工作台、隔水培养箱、生化培养箱、医用冷藏箱、无臭空气制备系统(六联)、声级计、户外监测箱、声校准器、测距仪、除湿机、北斗导航系统、执法记录仪”设备及实验室改造。

8.合同履行期限(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完成交货。

9.交货地点: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景洪市民航路60号  。

10.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4〕68 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和《云南省财政厅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云财规〔2019〕5号)等文件精神,本项目对小微企业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扣除后的价格参与报价部分评审。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微企业的,不重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小微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中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价格扣除比例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价格扣除的具体评分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获取招标文件

1.获取时间:2025年04月07日至2025年04月14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8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8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2.请于2025年04月07日08时00分至2025年04月14日每天上午08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8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将以下资料加盖单位鲜章的彩色扫描件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并联系采购代理机构进行确认,所有扫描件须扫描成一个PDF文档清晰可辨并以“公司名称+报名资料+联系电话”命名,需提供材料如下:

(1)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报名的无需提供法人身份证);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法人报名的无需授权);

(3)2023年度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及其附注;(新成立公司不足 1年的可提供自成立之日起任意两个月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不足2个月的,需做出说明)或是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资信证明出具时间应为本项目开始时间后)或是财政部门认可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4)参加采购活动前段时间(2024年08月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税收是指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如参加采购活动前段时间上税为零,提供该段时间税收为零的《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受理等税款申报表》或《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等税款网上办税受理通知单》;依法免税的供应商,提供相应的免税文件证明资料;若为新成立的公司应作出说明;

(5)参加采购活动前段时间(2024年08月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社会保险是指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的凭据或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其他有效证明材料;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若为新成立的公司应作出说明;

(6)参加招标投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书;

(7)文件发售登记表(附件1)

3.招标文件售价:¥600.00元/份,售后不退(注:报名费需经采购代理机构审核报名资料回复后再交纳)。招标文件费必须于2025年04月14日18时00分前从供应商的基本账户划入我公司账户。转账方式仅限电汇和转账方式(电汇及转账请在汇款附言中简写“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文件费,如未注明“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文件费”导致所交纳费用与所投项目不符,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本项目不提供招标文件邮购服务,如未在规定时间内购买文件的视为自愿放弃本项目的投标资格。

4.未按上述1-3项要求完成报名并确认的供应商视为未完成报名,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5年04月2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注:报名前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获取投标登记表

联系人:刘经理

手  机:130-2123-4884

邮  箱:gxzbliu@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