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室设备招标禹城市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项目-实验室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山东省,德州市,禹城市
一、招标条件
本禹城市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项目-实验室设备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866万元,招标人为禹城市鑫隆贸易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禹城市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项目-实验室设备采购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禹城市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项目-实验室设备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禹城市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项目-实验室设备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
2、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合格投标人,能在国内合法提供采购内容及相应的服务,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专业技术能力;
3、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山东(”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不得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法律法规对供应商的其他要求、 规定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4月03日08时00分到2025年04月10日17时30分
售价:200元/份(不邮
购,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4月24日10时00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04月24日10时00分
七、其他
报名提供以下资料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联系采购代理机构):
1)营业执照;
2)法人授权委托书(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到场时仅提供身份证即可;
注: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投标获取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审小组的资格后审为准报名时的材料不作为资格后审的依据,未报名参与投标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注:报名前需从联系人处获取报名表
联系人:李工
电话:136814463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