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流运输招标安泰科技物流运输(陆运)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人: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所在地区:北京市海淀区
一、招标条件
本安泰科技物流运输(陆运)集采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资金,本项目总限价为3268.0218万元;招标人为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规模:标段一招标内容为HY(河北石家庄)、AK(山东淄博)、JX(北京顺义)、CY(北京昌平)、BF(内蒙包头)工厂运输服务,采购预算/最高限价为1563.6004万元,中标人数量为1家,服务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标段二招标内容为FJ(河北涿州)、FJ(北京海淀)、FM(河北涿州)工厂运输服务,采购预算/最高限价为994.5214万元,中标人数量为1家,服务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标段三招标内容为SY(天津武清)、TL(天津宝坻)、TL(北京海淀)、TF(河北霸州)工厂运输服务,采购预算/最高限价为709.9000万元,中标人数量为1家,服务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3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的资格能力要求(适用于所有标段):
1.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分公司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 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3.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4.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5. 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6. 具有交通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提供加盖公章的证书复印件);
7. 成功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的三个标段只可兼投不兼中。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4月7日9时00分到2025年4月11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获取招标文件时, 供应商代表须提供以下资料(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1.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分公司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 《采购文件领购登记表》
3. 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6. 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7. 具有交通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提供加盖公章的证书复印件)。
注:
(1)网上报名。
(2)电子招标文件每套售价7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8. 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的,不代表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4月29日10时00分
注:报名前需从联系人处获取报名表
联系人:李工
电话:136814463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