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汕头市海门田心海湾南侧海域JH22-07区块海砂开采作业水上安全技术服务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广东省 2025-04-01
受汕头华侨试验区华晟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广东省汕头市海门田心海湾南侧海域JH22-07区块海砂开采作业水上安全技术服务项目(项目编号:2024ZB008-2)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谈判。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编号:2024ZB008-2
二、项目名称:广东省汕头市海门田心海湾南侧海域JH22-07区块海砂开采作业水上安全技术服务项目
三、项目内容:
1、采购内容:广东省汕头市海门田心海湾南侧海域JH22-07区块海砂开采作业水上安全技术服务项目,具体服务内容详见谈判文件“第三章 用户需求书”。
2、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5天,具体以海砂开采的实际工期为准。
3、最高限价: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3225000.00元,响应供应商须对本项目所有内容进行响应,不允许仅对项目的其中部分内容进行响应,响应报价超过项目最高限价的都将被视为无效响应。
四、合格的响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关于响应供应商资格的声明函》)。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关于响应供应商资格的声明函》)。
4、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关于响应供应商资格的声明函》)。
5、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关于响应供应商资格的声明函》)。
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关于响应供应商资格的声明函》)。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谈判。
六、获取谈判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谈判文件售价:
获取文件时间:2025年4月1日至2025年4月7日期间(上午0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文件获取方式一:在获取文件期间内到现场获取谈判文件。
文件获取方式二:采用邮购+汇款方式办理购标事宜:(1)将《获取文件申请表》(电子版)、获取谈判文件应提供的资料扫描件及支付凭证发至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邮箱;(2)获取文件审核通过后,谈判文件通过邮箱发送,审核未通过的,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谈判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不符合公告要求导致获取文件无效的,不予负责。
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300.00元,售后不退。
说明: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时,供应商代表须提供以下资料(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事宜的,无需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其他说明:
1、已成功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的供应商不代表通过资格、符合性审查。
2、已成功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的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将提供纸质竞争性谈判文件,同时提供电子版竞争性谈判文件。
七、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点:2025年4月11日下午3时00分(提前半小时接收投标文件)
八、首次报价时间:2025年4月11日下午3时00分
注:报名前需从联系人处获取报名表
联系人:李工
电话:136814463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