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烟叶复烤有限公司临沂分公司码垛设备升级及安全防护设施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山东省 2025-04-02
一、招标条件
受山东烟叶复烤有限公司临沂分公司委托,就山东烟叶复烤有限公司临沂分公司码垛设备升级及安全防护设施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参加。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1.招标人:山东烟叶复烤有限公司临沂分公司。
2.项目名称:山东烟叶复烤有限公司临沂分公司码垛设备升级及安全防护设施采购项目。
4.编号:
(1)项目编号:FLY-F-1-25-004;
5.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 4个月内,中标服务商完成约定服务并交付采购人。
6.实施地点:临沂分公司卷烟物流集散中心。
7.项目主要服务内容:临沂分公司码垛设备升级及安全防护设施采购(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
8.最高投标限价(含税,人民币):26.76万元,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均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9.质保期:自设备交付且验收合格之日起不低于12个月。供应商可在此基础上竞报。
范围:
1.本项目划分标段: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2.本项目为国内公开招标。
3.本项目为非政府采购项目。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本项目中标后不得分包与转包。
6.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为独立法人单位、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参加采购活动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独立法人和合法经营资格的生产商或经销商,持有三证合一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能提供国家规定税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在劳动保护、节能减排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符合国家相关规定要求。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
7.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8.通过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等名单的。
9.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单位不能作为投标人:
(1)投标人不得和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
(2)对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不同单位;存在关联、利害、利益关系的不同公司等投标人均不得参加该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3)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 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参加该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
10.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截止提交投标或响应文件之日)内未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查询结果为准)。被列入烟草系统“黑名单”的不得参加。
11.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查询期限内,存在行贿行为的投标(响应)单位不得作为成交投标人。
1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本项目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所有要求提供“近3年”的资料,应为“自2022年01月01日起至今”的资料。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本项目采用线上报名形式获取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4月3日至2025年4月1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300元/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4月24日上午09:30。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
注:有意向的投标人发送邮件(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人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张明
电话:13611219639
邮箱:hezuozhaobiao@ 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