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良县2025年城市体检报告及陆良县“十五五”住房和城乡建设发展规划编制项目
陆良县2025年城市体检报告及陆良县“十五五”住房和城乡建设发展规划编制项目 已具备采购条件,以 竞争性磋商 方式进行采购,现公开邀请具备相应资格条件和服务能力的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竞标。
1、项目基本情况
1.1 采购项目名称:陆良县2025年城市体检报告及陆良县“十五五”住房和城乡建设发展规划编制项目。
1.2 采购人:陆良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3 采购代理机构:
1.4 预算金额(即最高限价)含税价:¥500000.00元(大写:人民币伍拾万元整),其中陆良县2025年城市体检报告预算金额(即最高限价)含税价:¥350000.00元(大写:人民币叁拾伍万元整);陆良县“十五五”住房和城乡建设发展规划服务预算金额(即最高限价)含税价:¥150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拾伍万元整)。
1.5 服务内容:(1)陆良县2025年城市体检报告服务范围为结合当地城市发展定位和要求,以城市建成区为重点从住房、小区(社 区)、街区、城区(城市)四个维度对城市进行体检评估。参与制定城市体检工作方案,确定体检范围,细化完善体检指标,明确工作计划、步骤和要求。对照城市体检各项指标,进行数据采集,建立城市更新体检基础数据库,深入查找问题短板。开展社会满意度调查,科学制定调查样本、调查范围和调查问卷,综合评价城市人居环境质量,查找城市建设发展存在的“城市病”和问题短板,分析论证、问题诊断、策略制定。对城市体检发现的问题系统梳理、诊断分析,同时对上年度城市体检结果及改进情况进行评估,形成年度城市体检报告初稿,组织专家论证并征求意见建议,专家技术审查意见和修改落实情况将作为附件纳入体检报告。最终形成问题清单、整治建议清单和城市体检报告。
(2)陆良县“十五五”住房和城乡建设发展规划服务范围为结合国家“十五五”规划、云南省住建领域政策及上位规划要求,确定陆良县“十五五”住房和城乡建设发展规划服务编制内容,针对建筑业、房地产市场、住房保障、城市更新、城市建设管理、村镇建设、农村住房、历史文化传承保护等领域,着眼于“干什么”“怎么干”。开展前期调研与现状诊断,收集基础数据,建立数据库。实地走访并与利益相关方开展访谈。识别住房城乡建设工作(包括“十四五”规划编制)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十五五”时期需要谋划的目标任务、考核指标、重大项目、政策措施,需要考虑的难点、堵点等。重点围绕城市更新、城乡融合发展、住房保障体系、绿色低碳建设、城市管理精细化、城市基础设施运行维护、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建设管理等方面编制规划文本。制定重点项目清单,明确投资规模、资金来源。最终编制形成陆良县“十五五”住房和城乡建设发展规划服务专项规划文本及图集、重点项目清单等成果文件。
1.6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180日历天内提供成果资料并通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验收。
1.7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1.8 服务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和规范,确保编制成果资料完整、真实准确、清晰有据,且通过专家评审和相关部门审批。
1.9 服务标准:执行现行的相关技术规范和规定,满足采购人要求。
2、申请人资格要求
2.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供应商需提供“供应商对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承诺”。
2.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状态;
(2)与其他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2.3 供应商信誉: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釆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有关规定,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将现场对参与竞标的各供应商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经查实有不良记录的,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1)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供应商是否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同时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供应商是否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供应商是否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
2.4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文件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优惠,并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其产品在评审时给予相同的价格扣除优惠。
(2)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2.5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可以是法人或其他组织,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身份证明文件。
(2)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且是本单位职工,应附身份证、职称证、公告发布日期之后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或劳动合同的复印件。
2.6 本次采购 不接受 联合体参与竞标。
3、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3.1 凡有意参加竞标的供应商,请于 2025 年 4 月 02 日至 2025 年 4 月 09 日 17 时 00 分前,将供应商相关资料加盖单位鲜章后扫描发送至邮箱,并致电公司进行确认登记。
3.2 进行确认登记时,需要供应商扫描发送的资料有:(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2)授权委托人确认时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并明确联系人及联系电话;(3)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身份证明文件。
3.3 请供应商提供完整、清晰可辨的扫描件资料,对于资料不全或未能完全满足要求者一律不予受理。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我公司会及时将确认函、竞争性磋商文件发送至供应商提供的邮箱,未收到确认函或收到确认函但未完成交费的,采购人将不予接受其竞标申请。竞争性磋商文件每套售价 ¥300.00 元,售后不退。
4、响应文件的递交
4.1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5 年 4 月 15 日 15 时 00 分。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不予受理。
4.2 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指定地点递交纸质响应文件三份(一正两副)及刻录响应文件的光盘一份(须同时刻录① 响应文件的电子文档,文件格式为.doc;② 响应文件正本全套盖章后的扫描件,格式为.pdf)。
注:报名前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获取投标登记表
联系人:贾 工
手 机:18618387645
邮 箱:bjgxjjj@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