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校车接送招标东莞市虎门镇南栅股份经济联合社校车接送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人:东莞市虎门镇南栅股份经济联合社
一. 项目基本情况
1. 项目编号:
2. 项目名称:东莞市虎门镇南栅股份经济联合社校车接送服务项目
3.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 预算金额:¥3,627,359.9元
5. 采购需求:
包号:1
服务内容:东莞市虎门镇南栅股份经济联合社校车接送服务项目
服务期:六年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的地点
6. 合同履行期限: 详见用户需求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投标人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下列资料:
(1) 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如已办理了多证合一,则仅需提供合证后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自然人投标的,须提供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
(2) 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
(3) 投标人须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投标文件中应提交投标截止日前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情况截图;最终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5) 投标人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 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 03月 13 日至2025年 03月 20 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方式:现场获取(须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售价:300元
四.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5年 04月 03日 9点30 分(北京时间)
注:报名前需从联系人处获取报名表
联系人:李工
电话:136814463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