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镇平县遮山镇遮山北坡废弃矿山环境修复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受河南省第三地质大队有限公司委托,就镇平县遮山镇遮山北坡废弃矿山环境修复项目进行招标活动,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劳务班组、材料采购及机械租赁等内容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镇平县遮山镇遮山北坡废弃矿山环境修复项目
2、项目编号:JSZB-2025-005
3、项目概况:镇平县遮山镇遮山北坡废弃矿山环境修复工程,主要包含租赁费,材料费及劳务费等三项内容。
4、招标范围:镇平县遮山镇遮山北坡废弃矿山环境修复项目所涉及的全部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5、项目地点:河南省南阳市
6、质量要求:合格。
7、资金来源:自筹资金,已落实。
8、计划工期:300天。
9、项目包段划分:
一包:本工程机械租赁招标;
二包:本工程材料采购招标;
三包:本工程劳务招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自行出具本企业无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行为承诺书,格式自拟。
3、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须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关于“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截图;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关于“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截图;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关于“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截图。截图须显示查询时间,查询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四、招标文件发售
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获取时间:2025年2月27日至2025年3月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
2、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套,售后不退。
3、获取招标文件须提交以下资料:
(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其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法人、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线上获取方式:通过邮箱获取招标文件(公休日、节假日除外)。需将获取文件的报名资料按照顺序加盖公章扫描成PDF发送至代理公司邮箱。邮件中需注明企业名称、联系人姓名、手机号码等,扫描件内容应清晰可辨。获取时间截止后潜在供应商发送报名邮件的,代理机构不予受理和回复,将不能有效获取招标文件。
现场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本次投标者,携以上资料复印件一式一套(复印件按以上顺序装订成册并加盖单位公章)至代理公司现场获取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5年3月20日14时30分。
注:报名前需从联系人处获取报名表
联系人:李工
电话:13681446370
公开-广西国潮铝业有限公司85吨铝及铝合金熔保炉组设备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西国潮铝业有限公司85吨铝及铝合金熔保炉组设备,招标人为广西国潮铝业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广西国潮铝业有限公司85吨铝及铝合金熔保炉组设备
2.2 交货地点:广西国潮铝业有限公司年产18万吨扁锭技术改造项目现场
2.3 交付期:合同生效后,6.5个月内交付1组熔保炉,具备投料生产使用条件,另外1组延后1.5个月内交付。
2.4 招标范围:85吨铝及铝合金熔保炉组设备,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供应商,具备有安装调试本次采购内容的能力。
3.2 业绩要求:投标人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1台套85吨及以上圆形固定式燃气熔炼炉和1台套85吨及以上矩形倾动式燃气保温炉供货业绩(业绩证明须提供合同首页、合同供货范围页、签字盖章页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3 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4 信誉要求: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3.5其他要求: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投标人为代理商时还须具有制造厂商针对本项目所投产品出具的销售授权书。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时间:2025年2月27日起至2025年3月6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5时00分至18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4.2本项目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获取或者邮件获取招标文件。
(1)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份300元,售后不退。
(2)现场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提供的证明材料:①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③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有委托须提供);④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有委托须提供)。上述证明材料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
(3)邮件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将证明材料(须为清晰的盖章扫描件(PDF版))、联系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电子邮箱)以及缴纳招标文件工本费银行转账底单发至邮箱,招标代理机构将在1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审核完毕合格后将招标文件电子版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投标人邮箱;如因未提供联系方式造成招标文件及其澄清内容(如有)获取延误的一切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5年3月20日09:30分(北京时间)。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注:报名前需从联系人处获取报名表
联系人:李工
电话:13681446370
公开-吕梁市商业综合体项目一区(四期)给排水采暖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受山西中晋恒基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吕梁市商业综合体项目一区(四期)给排水采暖安装工程组织国内公开招标,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基本情况
1、招标编号:DTH-GC-2025-009
2、项目名称:吕梁市商业综合体项目一区(四期)给排水采暖安装工程
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4.建设规模:吕梁市商业综合体项目一区(四期)位于吕梁市新区金融商业组团,东至规划绿地、南至规划绿地、西至规划新安大道、北至规划纬二十四路,项目总建设用地40938㎡,净用地35538㎡。建设9栋高层、2栋底层分别为:1栋25层住宅楼、2栋24层住宅楼、4栋26层住宅楼、2栋10层住宅楼、1栋2层商业、1栋1层为换热站。总建筑面积:12.9万㎡,地下一层,地下建筑面积2.61万㎡,地上建筑面积10.29万㎡。
5.招标内容:本次招标范围依据吕梁市商业综合体项目一区(四期)施工图纸内的给排水、采暖安装工程,包括:给水系统、排水系统、雨水系统、采暖系统的采购、安装、调试、验收等工作。给排水室内外界限为外墙以外2m,给水管至无负压水泵房0.5m,无负压供水设备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采暖工程室内外界限为外墙以外2m,采暖管至换热站内0.5m,换热站内设备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现场安全文明施工需根据总包单位的安排,与土建工队及装修工队积极配合;材料装卸车、二次倒运需整理堆码规整,不得乱堆乱放;施工现场垃圾及时清理,已完工程成品保护到位等。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有效营业执照及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安装单位;
2、投标单位应具备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3、投标人近三年有类似本项目安装工程的施工经验;
4、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投标人与被委托人具有合法的劳动关系(劳动关系的合同存续时间要长于施工期间),以提供的书面劳动合同为准;
6、投标人需提供为被委托人缴纳近6个月以上社会保险及证明,以其提供的缴费证明材料为准;
7、投标人需提供厂容厂貌及法定代表人人授权视频(手机拍摄,从大门口开始,拍清公司名字,拒绝宣传片)。
四、投标人报名方式及所需资料:
(一)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整理成压缩包文件,发至我方邮箱1套(发邮件时需注明:单位名称+项目名称+招标编号+联系人+联系电话)
(二)所需资料:
1、基本证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三证合一证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以上证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以及该项目需要的其他资质证书;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必须体现法人和被授权人的信息及被授权人的权限,并注明所报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法人及被授权人的亲笔签名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被授权人身份证的原件扫描文件(友情提示:请在扫描复印件上备注清楚证件用途);
3、业绩:投标人近三年同类项目业绩证明文件(以合同书及发票为准,必须为可考察项目案例,报名时至少提供1份)。
4、劳务证明:投标人需提供被委托人劳务合同,以及缴纳近6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证明,以提供的缴费证明材料为准;
5、视频:投标人需提供厂容厂貌(手机拍摄,从大门口开始,拍清公司名字,拒绝宣传片)、法人授权视频(法定代表人宣读授权委托书)
注:报名时为节省双方时间,请将报名资料一次整理完整后再报送招标人,谢谢!
五、投标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
时间:2025年2月28日—2025年3月7日(只接受网上报名)
招标文件费:500元。
八、投标截止时间:具体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注:报名前需从联系人处获取报名表
联系人:李工
电话:13681446370
公开-镇雄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2025年办公用品采购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镇雄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2025年办公用品采购;
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约75万元;
5.招标范围:采购办公用品,根据招标人要求按需供货;
6.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7.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提供营业执照或其他等效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1投标人在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查询栏中查询的信息记录未出现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且未被移出、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且未被移出等不良情况(企业查询,查询结果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2.2提供近一年来的财务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提供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资金存款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投标人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提供书面声明,原件加盖公章);
4.投标人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1投标人须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2024年1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或提供声明函或承诺书作出说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4.2投标人须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2024年1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或提供声明函或承诺书作出说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5.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原件加盖公章);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投标人在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信息”下载的信用信息或查询的信用信息(包括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出现不良信用信息查询记录;投标人在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内无不良信息记录(查询结果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5年02月27日至2025年03月05日,每天上午09:00至11: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投标人请持营业执照或其他等效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或将上述资料彩色扫描件(注明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在规定时间内发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获取招标文件;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截止时间:2025年03月19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注:报名前需从联系人处获取报名表
联系人:李工
电话:13681446370
公开-镇雄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2025年清洁用品采购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镇雄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2025年清洁用品采购;
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约60万元;
5.招标范围:采购清洁用品,根据招标人要求按需供货;
6.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7.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提供营业执照或其他等效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1投标人在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查询栏中查询的信息记录未出现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且未被移出、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且未被移出等不良情况(企业查询,查询结果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2.2提供近一年来的财务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提供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资金存款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投标人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提供书面声明,原件加盖公章);
4.投标人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1投标人须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2024年1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或提供声明函或承诺书作出说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4.2投标人须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2024年1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或提供声明函或承诺书作出说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5.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原件加盖公章);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投标人在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信息”下载的信用信息或查询的信用信息(包括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出现不良信用信息查询记录;投标人在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内无不良信息记录(查询结果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5年02月27日至2025年03月05日,每天上午09:00至11: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投标人请持营业执照或其他等效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或将上述资料彩色扫描件(注明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在规定时间内发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获取招标文件;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截止时间:2025年03月19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注:报名前需从联系人处获取报名表
联系人:李工
电话:13681446370
公开-滨河公园亲子乐园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受青嵩城市运营管理(嵩县)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就滨河公园亲子乐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应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滨河公园亲子乐园项目
2、招标编号:HNZL-25-011号
3、资金来源及招标控制价:自筹资金,招标控制价为:3031385.34元。
4、工程概况:本项目主要内容为钢结构一座:745㎡,包含土建、内外装饰安装、室外铺装及室外绿化等。
5、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纸、答疑(如有)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6、工期:60日历天
7、安全目标:杜绝重伤、死亡事故
8、文明工地目标:市级文明工地
9、扬尘防治目标:严格执行省、市扬尘污染防治标准及各项扬尘管控指令,做到“七个100%,八个必须”
10、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11、标段划分: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1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节约能源,保护环境,落实绿色建筑、绿色建材,不发达、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支持脱贫攻坚。
(2)根据洛采购[2021]4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持中标(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投入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承诺在中标后未担任其他在建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
(4)根据《河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豫政办〔2021〕2号)文件,投标人须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单位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时不再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注: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注:本项目为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时间:2025年02月28日至2025年03月06日,每天上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