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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镇雄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2025年清洁用品采购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5-02-27 浏览次数:8

公开-镇雄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2025年清洁用品采购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镇雄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2025年清洁用品采购;

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约60万元;

5.招标范围:采购清洁用品,根据招标人要求按需供货;

6.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7.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提供营业执照或其他等效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1投标人在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查询栏中查询的信息记录未出现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且未被移出、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且未被移出等不良情况(企业查询,查询结果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2.2提供近一年来的财务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提供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资金存款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投标人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提供书面声明,原件加盖公章);

4.投标人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1投标人须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2024年1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或提供声明函或承诺书作出说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4.2投标人须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2024年1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或提供声明函或承诺书作出说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5.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原件加盖公章);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投标人在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信息”下载的信用信息或查询的信用信息(包括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出现不良信用信息查询记录;投标人在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内无不良信息记录(查询结果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5年02月27日至2025年03月05日,每天上午09:00至11: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投标人请持营业执照或其他等效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或将上述资料彩色扫描件(注明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在规定时间内发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获取招标文件;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截止时间:2025年03月19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报名前需从联系人处获取报名表

联系人:李工

电话:13681446370

邮箱:lifengfengvip@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