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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卓望数码IDC机房建设和搬迁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5-02-27 浏览次数:4

公开-卓望数码IDC机房建设和搬迁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 卓望数码IDC机房建设和搬迁项目公开招标,招标人为卓望数码技术(深圳)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招标人自筹 ,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项目概述:IDC机房建设和搬迁服务1项。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第六章。

1.2 建设规模:533万元(含税),其中485万元为设计施工费,48万元为改造机房内利旧设备维修预备费。

1.3 计划工期: 工期75天(设计工期15天+施工工期60天),合同期至2025年12月31日,验收后提供3年免费维保。

1.4 建设地点:广东省深圳市。

1.5 现场踏勘:招标人组织现场踏勘。详见《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6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1个供应商中标。推荐综合分排名第一中标。

1.7 质量标准∶

1.7.1工程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建设工程设计的相关技术规范及《发包人要求》,并经发包人评审通过。

1.7.2工程施工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现行施工验评标准合格或以上等级,工程质量达到招标文件《发包人要求》内标注的合格要求。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营业执照(若为联合体投标,对本项目联合体各方均要求):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如是分支机构,则须提供具备法人资格的上级机构授权证明)且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对于已按“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更换新版营业执照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须提供由工商部门颁发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2 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施工资质、设计资质的要求:(须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扫描件,资质证书有效期至少到投标截止日。如有换发或颁发的资质证书,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资质对应关系认定。)

1)施工资质(若为联合体投标,由本项目联合体施工方提供),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须具备以下资质之一:

①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

②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

③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④具备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2)设计资质(若为联合体投标,由本项目联合体设计方提供),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资质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②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资质;

③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资质;

④具备电子通信广电行业设计资质。

2.3 利害关系(若为联合体投标,对本项目联合体各方均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2.4 信誉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对本项目联合体各方均要求):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或行政监督部门责令停业,应答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违约记录。(须提供本条要求的承诺函)。

2.5 本项目不允许挂靠、转包或违法分包。(须提供本条要求的承诺函)。

2.6 联合体要求:本项目允许联合体参与,且最多允许2家组成联合体,联合体要求如下:

1)联合体成员只能由设计方与施工方两方组成;

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并提交联合体协议书(需注明联合体由施工方作为牵头方),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职责;

3)参加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2.7 业绩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的同类项目经验个数:设计业绩案例2个(含)以上且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50万、施工业绩3个(含)以上且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500万(含),同类项目指:通信机房或数据中心类的设计项目或施工项目或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可作为设计业绩或施工业绩,但不能重复计算),合同内容需包含电气工程或智能化工程或暖通工程或弱电工程。核算业绩数量以单个合同(含框架合同)为准。

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备查):

① 需提供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签订主体、合同标的、合同金额页、签字盖章页)及至少一张发票复印件(或开票系统截图或电子发票截图或发票查验截图)作为证明文件,如合同无法说明项目内容符合上述同类项目经验内容,可由甲方出具的相应证明文件作依据(证明文件须加盖合同甲方公司章或合同章,或甲方项目使用部门部门章);②若为框架合同,金额统计以框架签署后下达的订单合同累计金额为准。③对于框架合同,若只提供订单合同未提供对应的框架合同,相应的订单合同无效。④发票开具时间不早于单个合同或框架合同生效时间,否则视为无效发票。⑤若根据框架合同正文的要求(需提供对应的内容页),框架内以非订单合同形式下达采购需求或确认工作量的,上述备注中的“订单合同”根据实际情况替换成相应形式的证明材料。

2)若为联合体投标,设计方需满足设计业绩要求、施工方需满足施工业绩要求。

3)如提供的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业绩金额无法区分设计金额或施工金额的,则判定为施工类业绩。

2.8 人员资质:

1)企业主要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施工方提供):企业主要负责人(1人)须持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类)(需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通信主管部门颁发),且证书在施工方单位注册。

2)工程项目经理(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施工方提供):拟派驻本项目的工程项目经理(1人)须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需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通信主管部门颁发),且上述证书均在施工单位注册。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工程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需提供承诺函)

3)专职安全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施工方提供):派本项目的施工专职安全人员(2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类)(需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通信主管部门颁发),且证书在施工方单位注册。

备注:工程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和专职安全人员均不得重复兼任。须提供以上人员2024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的至少连续3个月的缴纳养老保险证明文件【由社保局或税务部门出具的缴纳社保证明复印件(如为本单位缴纳的:缴纳社保主体名称与投标人名称(或其分支机构)一致;如为专业人事代理机构缴纳的:须同时提供相应的人事代理合同或协议,且在协议中应明确包含投标人所提供的工程项目经理名单或有人事代理机构盖章的工程项目经理清单证明,如存在没有列明的或不清晰的名单情况,则无效),社保证明清单中必须有明确的起始时间和截止时间信息,否则不予认可。】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联系招标代理机构人员获取采购文件,招标方将以邮件形式向已报名的投标方发送招标文件密码,超过报名截止时间,招标方将不予接受报名。

招标文件售卖时间为2025年2月27日18时00分至2025年3月5日12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供应商报名:

1)凡有意向参与本次采购的供应商请在:2025年3月5日12时00分(北京时间)前报名,标示报名项目名称及编号,超过报名截止时间之后不予接受报名。

2)报名方式:邮件形式递交营业执照扫描件、供应商长名单。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5年3月27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同开标唱价时间,逾期收到投标文件或收到不符合要求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报名前需从联系人处获取报名表

联系人:李工

电话:13681446370

邮箱:lifengfengvip@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