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长春烧伤医院物业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一、项目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烧伤医院物业服务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长春烧伤医院,项目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烧伤医院物业服务项目;
2.2服务地点:长春烧伤医院;
2.3服务内容:物业服务项目内容包含厨师、面点、帮厨、缝纫工、持电工证万能工各一人,更夫、消防监控员各二人(详见招标文件);
2.4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3月31日止;
2.5服务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统一标准,满足招标人要求且达到优质服务。
三、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3.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2提供近三年(2021年、2022年、2023年)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3年的财务审计报告,2024年成立的企业应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需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3.3投标人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至今任意连续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投标人需提供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内投标人或法定代表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有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未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在“信用中国”网站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主体名单查询,须提供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行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此三个查询项的截图证明;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不良信用记录提供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查询;
3.6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7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项目。
四、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2月27日至2025年03月0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3:30时至16: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将以下资料原件的的彩色复印件加盖公章(鲜章)扫描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获取报名表;
投标人报名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正反面;
4.2 文件售价:售价500元,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3月21日09时00分。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注:报名前需从联系人处获取报名表
联系人:李工
电话:136814463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