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7招标#闽侯县第三实验小学厨具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闽侯县第三实验小学厨具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按要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3月05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KZB2025018
项目名称:闽侯县第三实验小学厨具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48.6835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8.6835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包1: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4868.00
序号 标的名称 数量 标的金额(元) 计量
单位 所属行业 是否允许
进口产品
1 闽侯县第三实验小学厨具 1.00 486835.00 批 工业 否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材质:不锈钢板材等,具体详见谈判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后开始至双方合同义务完全履行后截止。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进口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2节能产品:适用于本项目,按照《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执行。
3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本项目,按照《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执行。
4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资格承诺函: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闽财购〔2024〕6号的规定,依法在福建省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以下简称《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五章“附件4-4-1 福建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的,在投标(响应)文件中可不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条件证明材料指: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供应商应对其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谈判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否则,视为未按照谈判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2月27日 至 2025年03月04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方式:供应商可直接到现场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若有异地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的供应商,请以对公转账汇款,须在汇款凭证中注明本项目的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同时将汇款凭证扫描件(或网银转账截图)、供应商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拟报名采购包号等信息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电子信箱,以便确认相应项目的报名登记并为供应商办理后续竞争性谈判文件发送事宜。潜在供应商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时的单位名称应与响应(报价)时的单位名称一致,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未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潜在供应商的响应(报价)与质疑。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3月05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五、开启
时间:2025年03月05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注: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徐经理
电 话:15600047262
邮 箱:zb0901201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