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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7招标#吉林省向海国际重要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建设项目设计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5-02-27 浏览次数:12

2/27招标#吉林省向海国际重要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建设项目设计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项目编号:JCXD2025FW022404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吉林省向海国际重要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建设项目设计已由吉发改审批[2025]45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吉林向海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建设资金为超长期特别国债和省级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吉林省向海国际重要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建设项目设计;

2.2建设规模及内容:维修巡护路网90千米,安装围栏100.495千米,新建防火瞭望塔6座,野外监测点5处,购置必要的保护监测设备和科研监测设备等;

2.3招标范围:本项目测绘、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设计服务;

2.4建设地点:吉林向海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

2.5最高投标限价:217.14万元;

2.6服务期限:签订合同后1个月完成;

2.7质量标准:设计工作成果符合国家及省市现行设计类相关法律法规的合格标准及甲方要求,测绘工作成果满足符合测绘产品质量评定标准等国家、行业相关规范标准及甲方要求。

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行业(公路)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和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核发的测绘乙级(界线与不动产测绘、工程测量)及以上资质证书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注:①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已公告通过延续的建筑业、监理、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企业,均可以正常参加招投标活动。企业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关于核准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名单公告的截图,即视为该企业资质延续有效,可正常参与投标。

②其他省(市)核发的资质涉及有效期届满有效期延续问题的,按照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文件执行。投标文件内须提供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官方网站发布的准予延期的文件截图及网址,否则不予认定。

3.2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

3.3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2021年、2022年、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21年-2023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在2024年1月1日后成立的,只提供成立之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

3.4信誉要求:(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近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 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5外埠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企入吉备案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4、获取招标文件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2月28日8时30分至2025年3月6日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下同)

2.地点:邮箱获取

3.方式:需潜在投标人将以下资料原件的扫描件发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购买招标文件: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资质证书副本;

(3)法人授权委托书;

(4)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5)付款证明截图。

4.标题请注明项目名称;并写明投标报名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凡符合条件有意参加投标者,拨打电话与招标代理机构确认报名资料是否合格。未注明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导致无法取得联系的,报名无效。

5.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套,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5、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3月20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2.开标时间:2025年3月20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6、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7、其他补充事宜

1.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2.有效投标人不足法定人数时,招标人依法另行组织招标;

3.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注: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徐经理

电  话:15600047262

邮  箱:zb0901201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