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津冀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集卡车港内倒运业务外包项目已由/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津冀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津冀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津冀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集卡车港内倒运业务外包项目
2.2招标范围:承揽采购人集卡车港内倒运业务。具体情况详见第五章招标要求。
2.3固定价格(含税,税率为6%):
一、月度装卸倒运结算单价:
20尺箱单价:22.5元/箱,40尺箱单价:33元/箱
二、在津冀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场区内,多元化倒运费用结算单价:
(一)电集卡车结算单价:
1. 20尺箱往返倒运单价:80元(单趟40元)。
(二)燃油集卡车
1. 20尺箱往返倒运单价:90元(单趟45元)。
(三)氢能集卡车
1. 20尺箱往返倒运单价:90元(单趟45元)。
(四)40尺箱往返倒运单价:120元(单趟60元)。
(五)残箱:20尺回空单价:22.5元。
2.4服务标准:合格
2.5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2.6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道路运输许可证,具备完成本项目的能力;
3.2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此次招标活动,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关系、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此次招标活动;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2月27日9时至2025年03月05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提供以下报名资料购买招标文件。
4.1.1营业执照、道路运输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1.2法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证明(加盖公章)
4.2招标文件售价:每套/标段1000元,售后不退。
4.3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项目登记且交费购买文件的投标人不具备投标资格。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3月06日09时00分。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注:报名前需从联系人处获取报名表
联系人:李工
电话:13681446370
招标-荷花镇污水处理站建设项目设备采购及安装询价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采购需求
荷花镇污水处理站建设项目设备采购及安装。
三、本次招标的总体要求
1、本次招标为一个标段。
2、供货期:签订合同后45日历天内;
3、付款方式:具体的付款方式甲乙双方可以在合同中具体约定。
4、质量要求:符合相关行业规定要求。
采购清单
预算金额:1943102.62元
详见清单附件
四、基本要求:
1、回函报价单位资格要求: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或“三证合一”的统一社会代码营业执照)证照原件的扫描件
2、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五、报价回函与递交要求
(一)报价回函内容应包括
1、询价采购回函报价书;
2、明细报价书;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
4、回函单位基本情况表
a、资质、资格证明文件,至少应包括(询价文件中所有复印件均应加盖投标单位鲜红公章):
b、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含三证合一)
5、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承诺书;
6、服务计划、服务承诺、售后承诺;
(二)报价回函装订密封要求:
(1)采购人名称;
(2)采购编号、项目名称;
(3)供应商的名称与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
(4)2025 年03月10日 15 时 00 分开标,此时间之前不得开封。
(5)回函报价文件的密封袋封口处应加盖密封章,否则将予以拒绝,并退还给投标人。
(6)如果回函报价文件没有按上述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采购人将不承担与此有关的责任。
未按上述要求制作的回函报价将视为无效报价文件。
六、投标报价
供应商的投标报价为一次性全费用报价。
七、中标原则
中标原则: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以提出合理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作为中标供应商。如只有一家合法供应商回函报价时,须报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批准后再决定采取其他方式采购或择日另行询价采购。
八、中标方式
本次采购为一个标段。当响应供应商不足三家或不能满足开标条件时,由采购人报采购监督部门同意后可采用其他方式确定供应商。
九、履约要求
本次询价中标供应商在签订合同时与采购人约定。
十、本次采购预算价为:1943102.62元
十一、其它事宜
1、关于本次采购活动有关事宜,如对本通知进行修改、补遗、更正等,我公司将电话通知所有投标人。
2、无论询价结果如何,所有报价回函供应商自行承担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所发生的一切风险和费用。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2月26日-2025年03月04日,每日上午0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报名。
注:报名前需从联系人处获取报名表
联系人:李工
电话:13681446370
招标-信阳市平桥区肖王镇卫生院加建影像综合楼工程竞争性磋商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信阳市平桥区肖王镇卫生院加建影像综合楼工程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序号 包名称 包预算 包最高限价
1 信阳市平桥区肖王镇卫生院加建影像综合楼工程 2126136.54 2126136.54
4、预算金额:2126136.54元
5、招标需求:
5.1招标内容:主要内容包括加建影像综合楼土建、安装、消防工程等(详见工程量清单)。
5.2计划工期:60日历天。
5.3标包划分:本项目共分1个标包。
5.4质量:合格。
6、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1、投标单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①提供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第三方出具的审计报告或开户行资信证明)。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需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格式自拟)。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6月以来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若企业新成立的,没有纳税证明材料和职工缴纳社会保障金证明的则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需有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函,格式自拟)。
⑥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提供查询网页截图加单位公章)。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
四、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2025年2月27日至2025年3月5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 14: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套。
五、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3月11日15时30分。
注:报名前需从联系人处获取报名表
联系人:李工
电话:13681446370
招标-惠安县煌泰城消防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惠安县煌泰城消防改造工程
三、施工建设规模:预算价:106.4354万元,具体金额以实际结算工程量为准。
四、资金来源:公维金
五、工期:总工期180日历天
六、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
七、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须具备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
八、文件领取时间:投标人可于2025年2月 26日起至2025年 2月 28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下同〉)。竞争性谈判文件售价:300.00元。
九、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 3 月3日15:00时(北京时间)。届时请代表出席开标会,逾期送达或不符合竞争性谈判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十、开标时间:2025年3月3日15:00时(北京时间)(北京时间)
十一、公告期限
1、公告的公告期限:发布公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
2、公告期限:发布公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
注:报名前需从联系人处获取报名表
联系人:李工
电话:13681446370
招标-天津市环湖医院DRG智慧运营管理系统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一)项目名称:天津市环湖医院DRG智慧运营管理系统项目
(二)项目编号:
二、项目内容、数量及预算
包号 项目内容 数量 预算价格(万元)
1 医保DRG智慧运营管理平台 1套 195
三、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全部货物均由中小企业制造的,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制造的产品报价给予20%的扣除。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的货物,不享受此扶持政策。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注:中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4. 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2)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须提供2023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复印件(应包括完整的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或开标日前一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3)投标人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须提供2024年2月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纳税的有效票据凭证复印件及2024年2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复印件。(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未到缴税时间的新注册的公司应提供未拖欠税款及社会保险的相关证明材料)
(4)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2022年2月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并加盖单位公章。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 若法人参加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若为被授权人参加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
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提供非联合体参与投标承诺函,格式自拟)
五、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及招标文件售价: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2月26日至2025年3月5日(每日北京时间上午09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2、招标文件售价:500人民币/包,未购买招标文件者不得参加投标。
六、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5年3月18日14:30时(北京时间)。
注:报名前需从联系人处获取报名表
联系人:李工
电话:136814463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