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葫芦岛海盛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特种车辆、运输车辆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 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83.5万元,招标人为葫芦岛海盛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 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采购叉车2台(31)、双排小型货车1辆、双排货车2辆、6.8米长箱车1辆用
于生产施工作业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4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采购叉车(3t):(002)采购双排小型货车:(003)采购双排货车:(004)采购68
米长箱车;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采购叉车(3t))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中国境内依法注册成立,有效存续、无经营异常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营业
执照扫描件),具有相应供货能力的车辆制造商(须提供生产厂房证明材料及生产设备清单,
并提供投标人为本次采购物资制造商的承诺,招标人保留现场考察权利)、代理商(需提供 代理证明扫描件)。
2、业绩要求:202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需提供类似项目业绩1份(各标段投标 人所提供业绩应包含招标人所采购车辆类型)并同时提供与合同复印件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 相对应的可查发票。
3、财务要求
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 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需提供近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有效财 务报告,如公司成立日期未满两年,从公司成立年开始提供,投标人应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 和良好的经营业绩。
4、信誉要求
近三年①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②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③未发生
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投标人须做出书面承诺);④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 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投标人须做出书面承诺)。投标人须对③④整体做出书面承诺。;
(002采购双排小型货车)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中国境内依法注册成立,有效存 续、无经营异常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营业执照扫描件),具有相应供货能力的 车辆制造商(须提供生产厂房证明材料及生产设备清单,并提供投标人为本次采购物资制造
商的承诺,招标人保留现场考察权利)、代理商(需提供代理证明扫描件)。
2、业绩要求:2024年1月1口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需提供类似项目业绩1份(各标段投标
人所提供业绩应包含招标人所采购车辆类型)并同时提供与合同复印件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 相对应的可查发票。
3、财务要求
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
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需提供近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有效财 务报告,如公司成立日期未满两年,从公司成立年开始提供,投标人应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 和良好的经营业绩。
4、信誉要求
近三年①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②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③未发生
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投标人须做出书面承诺);①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
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投标人须做出书面承诺)。投标人须对③④整体做出书面承诺。;
(003采购双排货车)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中国境内依法注册成立,有效存续、
无经营异常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营业执照扫描件),具有相应供货能力的车辆
制造商(须提供生产厂房证明材料及生产设备清单,并提供投标人为本次采购物资制造商的 承诺,招标人保留现场考察权利)、代理商(需提供代理证明扫描件)。
2、业绩要求:202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需提供类似项目业绩1份(各标段投标
人所提供业绩应包含招标人所采购车辆类型)并同时提供与合同复印件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
相对应的可查发票,
3、财务要求
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 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需提供近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有效财 务报告,如公司成立日期未满两年,从公司成立年开始提供,投标人应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 和良好的经营业绩。
4、信誉要求
近三年①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②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③未发生 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投标人须做出书面承诺);①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 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投标人须做出书面承诺)。投标人须对③④整体做出书面承诺。;
(004采购6.8米长箱车)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中国境内依法注册成立,有效存 续、无经营异常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营业执照扫描件),具有相应供货能力的 车辆制造商(须提供生产厂房证明材料及生产设备清单,并提供投标人为本次采购物资制造 商的承诺,招标人保留现场考察权利)、代理商(需提供代理证明扫描件)。
2、业绩要求:202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需提供类似项目业绩1份(各标段投标 人所提供业绩应包含招标人所采购车辆类型)并同时提供与合同复印件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 相对应的可查发票。
3、财务要求
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皙扣或者吊销执照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 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需提供近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有效财 务报告,如公司成立日期未满两年,从公司成立年开始提供,投标人应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 和良好的经营业绩。
4、信誉要求
近三年①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②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③未发生 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投标人须做出书面承诺);④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 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投标人须做出书面承诺)。投标人须对③④整体做出书面承诺。;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2月26日09时00分到2025年03月04日16时00分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3月12日09时0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5年03月12日09时00分
注:报名前需从联系人处获取报名表
联系人:李工
电话:136814463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