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吉林省泰安工贸有限责任公司激光切割机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概况
项目名称:吉林省泰安工贸有限责任公司激光切割机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最高限价):450000.00元
采购需求:激光切割机采购,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采购需求
交货地点:吉林省泰安工贸有限责任公司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安装及调试等手续
质量标准:符合相关规定的合格标准及采购人提供的参数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申请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服务且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2.申请人应按照《长春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建设简化投标人资格条件有关事项的通知》(长财采购〔2022〕2066号)文件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提交反映其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情况的资格条件承诺函,并对资格条件承诺函有关内容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
3.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详见财库〔2016〕125号文);投标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自行查询本公司行贿犯罪记录,且提供查询页面截图并加盖公章作为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2025年02月26日至2025年03月04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方式:邮箱获取。提供下述资料获取磋商文件:(1)营业执照/法人证书副本;(2)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3)被授权人身份证(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以清晰可辨的资料彩色扫描件加盖公章后保存为PDF格式,以邮件的方式在有效时间内发送至指定邮箱
3.售价:500元/套,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递交
1.截止时间:2025年03月10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3.有效供应商不足三家时,采购人另行组织采购。
五、开启
时间:2025年03月10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注:报名前需从联系人处获取报名表
联系人:李工
电话:136814463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