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新疆有限公司2025年石河子分公司广告媒介资源采购项目_采购公告
一、采购说明
一、(1)项目名称: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新疆有限公司2025年石河子分公司广告媒介资源采购项目 (2)资金来
源:企业自筹 (3)合同有效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8个月,服务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剩余时间为
合同结算考核日期。 (4)服务地点:石河子 (5)采购范围:详见公告附件。 (6)服务要求:符合技术规范
书的相关要求。 (7)采购包划分:本项目划分5个标包,本项目允许兼投兼中。
标包 城市 媒介类别 媒体名称
标包1(石河子) 石河子 户外 公交车体/候车亭广告
标包2(石河子) 石河子 户外 电梯广告
标包3(石河子) 石河子 户外 出租车LED广告/户外道闸广告
标包4(石河子) 石河子 户外 机场广告
标包5(石河子) 石河子 互联网 互联网广告
(8)本项目根据采购结果签署框架金额合同,框架合同上限金额:
标包 城市 媒介类别 媒体名称 框架金额(万元/不含税) 中选数量 份额
标包1(石河子) 石河子 户外 公交车体/候车亭广告 10.19 1 100%
标包2(石河子) 石河子 户外 电梯广告 7.6 1 100%
标包3(石河子) 石河子 户外 出租车LED广告/户外道闸广告 3.01 1 100%
标包4(石河子) 石河子 户外 机场广告 2.95 1 100%
标包5(石河子) 石河子 互联网 互联网广告 3.11 1 100%
包段 产品名称 产品单位 需求数量
标包1 互联网媒介(一采外) 次 1
标包1 户外媒介(一采外) 次 4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由评审委员会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应答人资质要求对应答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对通过资格审查的应答人,参与后
续评审工作,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答人将不参与后续评审工作。应答人须符合以下所有资格条件。 (1)应答人
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注:须提供有效期内加载统一社会代码的营业
执照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 (2)应答人须承诺为本项目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注:须提供开
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承诺或证明资料。 (3)如为自有资源,需提供所属证明材料;如为代理商,需提供媒体广
告部针对代理商出具的授权书,代理合同或授权要求为一级代理。 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授权书。 (4)应
答人应具备至少【1】个与本项目同类的往期业绩(同类业绩指广告媒介投放类),合同实际签订时间应在2022
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注:一、业绩须提供证明材料: ①普通合同须提供合同关键页电子文档,框架
合同须提供框架合同关键页及订单或结算证明关键页的电子文档。②提供与该合同相对应的【一张】发票电子文
档(包括发票扫描件、发票照片电子版、电子发票文档、发票截图等能证明发票真实有效的材料)及该发票在国
家或地方税务局的查询结果截图。③业绩金额,单项合同以有效发票金额计算,框架协议以所提供的订单或相关
结算证明对应的有效发票总金额为准(框架如无订单或结算单,但有效发票中的产品明细与其对应的有效合同中
的产品类型相关或者一致,以发票金额计入业绩)。单项合同须提供合同对应的所有发票电子文档,框架合同须
提供框架订单或结算证明对应的所有发票电子文档。 二、评审描述及提供资料要求 1、普通合同或框架协议关
键页须能体现合同名称、合同当事人名称、标的、金额或数量(框架合同无具体金额予以认可)、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等信息。其中基于框架协议签订的订单或结算证明关键页中应能体现与框架协议的相关性(如框架协议
名称、编号等),以及订单标的物名称、订单金额、订单签订日期等信息。 2、查询结果验真所截图片必须是状
态正常的发票电子文档及“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验真截图,不可以是红冲、作废等异常状态
,否则该发票电子文档无效,如提供虚假或经篡改的发票电子文档按提供虚假资料认定。 3、评审过程中,将对
全量或者部分发票电子文档的有效性进行查验,如提供虚假或经篡改的发票电子文档按提供虚假资料认定,将根
据公司管理制度列入负面行为供应商,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的权利。发票电子文档有效性的基本要素至少包括:
1)购买方和销售方须与有效合同签章的双方单位名称(含分支机构)对应;2)产品名称应与对应有效合同的
产品类型相关或者一致,否则不计入业绩;(3)发票开具时间须在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之间,且
不早于合同生效日期。 4、凡是合同金额模糊不清或合同签订日期无法判断的均视为该笔合同业绩无效;如合同
不只包含上述类似业绩要求的产品,应答人须将上述类似业绩要求的产品单独列出,并提供合同正文或订单或结
算单等证明材料,否则不计入业绩金额之中。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7)满足《经营状
况承诺书》。 注:以上为必需具备条件,任何一项不满足,则不能通过本项目的资格审查。以上证明文件必须
在应答有效期内,且经年检合格。 2.2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及应答文件的递交
3.1 本项目发售电子版采购文件,不再出售纸质采购文件。采购文件售卖时间为2025年2月26日19时00分至
2025年3月3日1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凡有意参与的潜在供应商,请在采购文件售卖截止时间将以下
资料盖章扫描件发至招标代理邮箱,招标代理机构将以邮件方式发送采购文件至供应商邮箱: (1)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盖章扫描件); (2)营业执照(盖章扫描件); (3)如为自
有资源,需提供所属证明材料;如为代理商,需提供媒体广告部针对代理商出具的授权书,代理合同或授权要求
为一级代理。 注意:供应商获取文件时,须在邮件中提供授权委托人的姓名、联系方式及邮箱等信息。
3.2 采购文件每套售价零元(¥0元),售后不退。支付要求:无。
3.3 本项目接受纸质应答文件的递交,递交正本 壹 份,副本 壹 份,电子版(U盘)壹 份(包括商务及技术部
分、报价部分所涉及的全部内容)。
3.4 纸质应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应答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3月10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报名资料(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发送至邮箱(zbcg166@126.com)获取投标报名表
联系人:高雨欣
电话:18515894839 13292191096
邮箱:zbcg166@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