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招标@东莞市南城阳光十小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东莞市南城阳光十小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代理公司处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3月19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5-ZC-005
项目名称:东莞市南城阳光十小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65.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序号 采购标的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1 东莞市南城阳光十小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详见第三部分用户需求书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批发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以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为准)
(2)投标人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其他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并在复印件上签署或盖章)
(3)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以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为准)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2月26日 至 2025年03月05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方式:线上获取。
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3月19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5年03月19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线上报名获取。
2.招标文件售价:每套300元,售后不退。
3.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2月26日至2025年3月5日期间(工作日9:00-12:00,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4.获取招标文件提供的资料:
(1)《获取招标文件登记表》(加盖公章);(《获取招标文件登记表》见公告附件。
(2)“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自然人参与项目投标的,获取招标文件须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材料)。
注:请将以上两项资料加盖投标人公章后,扫描组合成一个PDF文件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电子邮箱,代理机构确认资料无误后,通过电子邮件发送报名费收款二维码,投标人成功支付报名费后即报名成功,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电子邮件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
注: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徐经理
电 话:15600047262
邮 箱:zb0901201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