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长白山开发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PPN)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吉林省长白山开发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PPN)的潜在投标人应在zbcg166@126.com邮箱上传资
料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5年3月18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XDR20250202;
2、项目名称:吉林省长白山开发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PPN);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招标内容:
(1)债券品种: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PPN)
(2)发行规模:不超过15亿元(含15亿元)
(3)发行期限:不超过10年(含10年)
(4)发行利率:最终发行利率需视发行时的市场情况而定
(5)发行方式:非公开定向发行
(6)注册机构: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
(7)募集资金用途:符合监管规定的用途,如补充流动资金、偿还存量债务、购买股权资产等
(8)发行承销费(最高投标限价):不超过发行金额的1.5‰/年(含1.5‰)
(9)承销方式:主承销商余额包销,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采购需求;
5、项目地点:长白山保护开发区池北区;
6、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结束;
7、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地方或其他相关质量标准;
8、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结束;
9、招标控制价(最高限价):发行金额的1.5‰/年(含1.5‰);
10、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投标人须是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且具有企业法人的商业银行(或其分支机构)或证券机构。具备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
认定的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主承销商资格。具有丰富的债券主承销商经验,且 2年内成功发行过PPN项目;
银行类主承销商:
(1)投标人应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商业银行总行或经其总行授权的分行,且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如分行参加
投标的,投标人须同时提供总行营业执照及总行出具的唯一授权书。
(2)投标人须提供金融许可证。
券商类主承销商: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且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提供经营证券业务许可证。
2.2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参加;
2.3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
采购网(www.ccpg.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处罚决定规
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详见财库[2016]125号);在2022年至今供应商和其法定代表人(经营者)在“中国裁判文书
网”(wenshu.court.gov.cn)上无行贿犯罪行为;
2.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活动。
2.5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2.6投标人及项目成员近三年无相关业务不良记录,且未收到过债券业务相关的行政处罚。
2.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3.1时间:2025年2月24日至2025年3月3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3.2地点:zbcg166@126.com邮箱。
3.3方式:将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或开户证明文件;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证明内含身份证复印件),如是商业银行其分支机构参与投标报名同时提供总行
营业执照及授权书。以上证件加盖公章(鲜章)的扫描件及联系人、联系方式发到指定邮箱,并拨打代理机构电话进行确认。
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5年3月18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报名资料(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发送至邮箱(zbcg166@126.com)获取投标报名表
联系人:高雨欣
电话:18515894839 13292191096
邮箱:zbcg166@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