虞城县城区应急防汛(排水车辆水泵、排水管、电缆)物资采购项目
虞城县城区应急防汛(排水车辆水泵、排水管、电缆)物资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受虞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委托,对虞城县城区应急防汛(排水车辆水泵、排水管、电缆)物资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名称:虞城县城区应急防汛(排水车辆水泵、排水管、电缆)物资采购项目
1.2.项目编号:YX-2025-004
1.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1.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1.5.采购范围:虞城县城区应急防汛(排水车辆水泵、排水管、电缆)物资采购项目
1.6.供货期: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内完成
1.7.质保期:3年
1.8.质量要求:合格
1.9.采购控制价:290000元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经过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对于成立不足一年的投标人,须提供单位财务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设备发票或人员证书或承诺书)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企业2024年1月1日以来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证明和缴纳社保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2.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要求,根据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网站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2.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2.4.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三、竞争性谈判文件获取:
3.1.时间:2025年02月25日至2025年02月2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
3.3.方式:供应商需携带“二、供应商资格要求”中要求的相关资料等,委托代理人须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查验原件留存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四、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谈判时间和地点:
4.1.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及谈判时间:2025年02月28日上午10时00分;
4.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注: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高工
电话:18515894839
邮箱:zbcg166@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