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招标)漾濞县智慧停车项目运营招标类公告
1.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相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漾濞县智慧停车项目运营已经漾濞彝族自治县城乡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2025年2月10日董事长办公会会议审议批准,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受漾濞彝族自治县城乡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的委托,对漾濞县智慧停车项目运营进行 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要求的单位参加该项目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1)为规范城市停车管理,充分利用城市停车资源,营造安全、有序、 通畅、绿色的城市交通环境,招标人需招选一家服务单位完成漾濞县智慧停车项目的投资、 建设、运营、运维、管理等工作;(2)具体项目范围:位于漾濞彝族自治县主城区道路内 的临时停车泊位387个、封闭停车场停车泊位588个,具体管理泊位位置分布及数量详见《泊 位位置及数量明细表》。
2.2投资金额:约2450万元(包含建设成本、运营管理成本)。
2.3招标内容:完成漾濞县智慧停车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运维、管理等工作。
2.4项目实施地点:漾濞彝族自治县主城区道路内。
2.5服务期限:签订合同后,六个月内完成智慧停车泊位及停车场的施工、改造、安装 及平台的测试准备,保障智能化设备完好率、识别率达到运营要求,后进入运营期,委托运 营期限20年。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现行有关规定、规范标准,确保合作运营过程中 的安全、合法、规范,满足招标人及招标文件要求。
2.7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企业法人或者 非法人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凭证等证明文件)。
3.2财务状况: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21-2023年的审计报告或者财务报表【如成立时 间不足3年的,自成立初年提供;成立不足1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
3.3投标人具有履行本项目合同所必需的相应的管理能力及设备【投标人提供承诺书】。
3.4企业信誉:
(1)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无财产被 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2022年至今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没有处于被项目所在地 政府或国家部委禁止市场准入等情形未因不良记录被禁止投标资格【投标人提供承诺书】。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 标。
3.6本项目允许分包:仅允许中标投资商将建设施工部分工作内容分包给具备相应施工 资质的单位进行施工,确保一次性验收合格。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现场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2月19日至2025年02月26日(北
京时间,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持营业执照或其他相关证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获取招标文件。
4.2网上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2月19日至2025年02月26日,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通过网络方式完成报名。投标人应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将①营业执照或 其他相关证照(加盖公章扫描件);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扫描件);③法定代表人授权 委托书(扫描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除外);报名时间内缴纳招标文件费用 并提供①项目报名表(扫描件);②招标文件费用支付凭证(扫描件)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
4.3招标文件每份售价:600元。售后不退,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提供邮购招标文 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5年03月12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5.2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注:报名前需从联系人处获取报名表
联系人:李工
电话:136814463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