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彝族自治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2025年至2027年社会化押运服务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石林彝族自治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2025年至2027年社会化押运服务项目(二次),已经相关部门批准,招标人为石林彝族自
治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潜在
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石林彝族自治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2025年至2027年社会化押运服务项目(二次)。
2.2预算金额:1206000.00元/年(押运车辆数量为3辆,服务费用为402000.00元/辆/年)。
2.3招标范围:完成石林彝族自治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2025年至2027年社会化押运服务项目的全部工作内容,具体工作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第六章“服务内容及要求”。
2.4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5服务期限:两年,2025年4月1日至2027年3月31日。
2.6服务质量: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标准,满足招标人的要求。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只设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为中国境内合法注册,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具备云南省公安机关核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
3.3投标人拟派往本项目专职押运护卫人员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用枪持枪证》及《保安员证》。
3.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2021年至2023年)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
表及审计报告,2021年以后成立的企业提供成立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整年度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成立不满1年的企业,提供自成
立至今自行编制的财务报表。
3.5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1月至今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成立未
满1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
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6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或相关证明材料)
3.7投标人参与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2022年1月1日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
财产被接管、冻结、责令停业阶段或破产状态。(提供情况说明或承诺书)
3.8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
查询结果为准;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查询结果为准;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
(https://wenshu.court.gov.cn/)。(由招标代理机构现场查询后递交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
3.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承诺书)
3.10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合格制。
3.1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投标人于2025年2月21日至2025年2月2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
(北京时间,下同),持①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②加盖公章的保安服务许可证复印件;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④法定代表人
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报名除外);⑤法定代表人或经办人身份证原件获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600元,售后不退。
4.3本项目不接受邮购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5年3月14日9时30分,地点为昆明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报名资料(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发送至邮箱(zbcg166@126.com)获取投标报名表
联系人:高雨欣
电话:18515894839 13292191096
邮箱:zbcg166@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