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招标@通化某部2025年副食品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通化某部2025年副食品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3月12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5-JWJLTH-F1001
项目名称:通化某部2025年副食品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98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98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公告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如遇政策调整,随时终止合同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公告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一家供应商符合相关条件时可以投多个标段,但不可兼中,定标顺序为标包1至标包3。(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四)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人不得转包、分包。(六)根据我单位上级要求规定“供应商需在我单位驻地具备承担副食品供应所需的实体经营场所或库房、中转仓、食品加工基地等技术能力和工作条件”,供应商的营业执照需在有效经营范围内,并应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供货渠道正规,并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要具有完善的运输配送能力和良好的售后服务能力,所送副食品必须保质保量。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2月13日 至 2025年02月21日,每天上午8:30至11:0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方式:详见公告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3月12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5年03月12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招标公告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通化某部2025年副食品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5-JWJLTH-F1001
三、项目概况:为通化某部供应副食品,分为三个标包,每个标包选取1家副食品供应商,具体内容如下:
包号 | 服务名称 | 服务要求 | 服务地点 | 服务期限 | 备注 |
标包1 | 新鲜肉类、禽蛋类(猪肉、牛肉、羊肉、鸡、鸭、禽蛋等)、水产品 | 合格,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 | 吉林省通化市所属各县市区及招标人指定范围 | 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如遇政策调整,随时终止合同 | |
标包2 | 蔬菜(各类生鲜蔬菜)、水果(各类瓜果、水果等) | 合格,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 | 吉林省通化市所属各县市区及招标人指定范围 | 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如遇政策调整,随时终止合同 | |
标包3 | 干货、调料类、乳制品等 | 合格,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 | 吉林省通化市所属各县市区及招标人指定范围 | 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如遇政策调整,随时终止合同 | |
说明:投标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服务内容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2.项目预算:980万元(标包1约400万元,标包2约480万元,标包3约100万元)(具体以实际发生量为准);
3.最高限价:980万元(标包1约400万元,标包2约480万元,标包3约100万元)(具体以实际发生量为准);
4.配送时间:每日完成配送,如遇特殊情况,经协商后可约定配送时间;
5.每个标包确定1家供应商,同1家供应商只能中标1个标包,不能兼中,每个标包至少3家供应商,如有标包不满足3家供应商投标,则该标包按照流标处理。
6.如供应商已确定为上一个标包第一中标候选人,将不再作为下一个标包的合格投标人,也不参与下一标包的任何评审。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一家供应商符合相关条件时可以投多个标段,但不可兼中,定标顺序为标包1至标包3。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人不得转包、分包。
(六)根据我单位上级要求规定“供应商需在我单位驻地具备承担副食品供应所需的实体经营场所或库房、中转仓、食品加工基地等技术能力和工作条件”,供应商的营业执照需在有效经营范围内,并应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供货渠道正规,并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要具有完善的运输配送能力和良好的售后服务能力,所送副食品必须保质保量。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5年2月13日至2月21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00时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
(二)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7.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三)申领方式: 线下发送。投标供应商携带材料赴报名现场,经审查合格后领取招标文件。
(四)招标文件售价:500.00元/份,售后不退。
六、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开始时间: 2025 年 3 月 12 日 8:30 时。
(二)投标截止时间: 2025 年 3 月 12 日 9:00 时。
(三)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 2025 年 3 月 12 日 9:00 时。
注: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徐经理
电 话:15600047262
邮 箱:zb0901201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