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师石总场朱家庄猪场(二期)建设项目-第一标段(施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2025-02-08
一、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第八师石总场朱家庄猪场(二期)建设项目已经由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石河子总场(北泉镇)以石总场企业备[2024]057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石河子市北泉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额为3749567.76元。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石河子总场北泉镇朱家庄六连
2. 工程规模:建设面积1.2万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猪舍两栋,每栋面积1092.75m²、道路4530m²、附属用房284.18 m²、围墙747.43m等及相关配套设施。
3. 本项目共划分成一个标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招标范围 招标内容
QYZBGCSG(2025)010号 第八师石总场朱家庄猪场(二期)建设项目-第一标段(施工) 第八师石总场朱家庄猪场(二期)建设项目-第一标段(施工)项目的全部内容。 建设面积1.2万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猪舍两栋,每栋面积1092.75m²、道路4530m²、附属用房284.18 m²、围墙747.43m等及相关配套设施。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2.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需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企业类似业绩要求:自2022年1月1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时间以中标通知书签发或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国大陆地区至少有一个施工总承包或EPC类似业绩(证明文件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为准)。上述项目业绩可以为已完或在建的项目业绩,意向性协议或框架协议不予认可。
4.财务要求:近三年(近三年是指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和财务报表附注;若成立不足三年的须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如为联合体,财务要求以联合体牵头人为准)。
5.信誉要求: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截图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6.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资格后审。当采用综合评分法,且报名的潜在投标人在15家以上时,招标人可以在发售招标文件前,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预审。
7.其他要求:(1)单位负责人存在交叉持股或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投标无效。(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3)投标人不得存在新兵办发[2021]100号文“兵团办公厅关于印发《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第十九条、第二十条予以限制的情形。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获取
1.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中需明确所报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被授权人联系电话、邮箱等)、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一套,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文件)。
2.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投标单位在领取招标文件前将以上报名资料发送至邮箱。
3.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25年02月09日至2025年02月14日(节假日除外),上午10:00至13:30,下午15:30至19:30(北京时间)。
4.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03月03日10:30(北京时间)。
5.招标文件售价:200元,文件售后不退。
报名资料发送至邮箱(zbcg166@126.com)获取投标报名表
联系人:高雨欣
电话:18515894839 13292191096
邮箱:zbcg166@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