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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信息/第八师石河子市2025年新建城市支路项目试验检测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5-02-08 浏览次数:8

招标信息/第八师石河子市2025年新建城市支路项目试验检测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采购条件

受石河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采购单位)委托,代理机构对ZZZB2025-B-047、第八师石河子市2025年新建城市支路项目试验检测(招标编号、项目名称)组织进行竞争性磋商,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二、项目概况和采购范围

1.项目编号:ZZZB2025-B-047

2.项目名称:第八师石河子市2025年新建城市支路项目试验检测

3.建设地址:石河子市

4.建设规模:更新改造道路总长2168米,其中:北三路东延,起于双拥路,止于连接线,道路总长491米,道路红线宽度18米;天富学院支路东起双拥路,终点与玛河过路涵洞相接,道路全长494.5 米,其中改建239.8米,新建254.7米,道路红线宽度为25米;10小区新建道路全长164.5米,道路红线宽度为30米;43小区新建道路全长1018米,道路红线9~23米,及相关配套设施建设。

5.资金来源: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

6.项目总投资额为3382.07万元。

7.范围:第八师石河子市2025年新建城市支路项目试验检测的所有检测工作内容(具体招标内容及范围均以竞争性磋商文件相关内容为准)。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并按照兵财库[2023]29号文《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第八条的规定,提供兵团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有效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或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督管理局批准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批准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并能满足当地质量监督部门的相关要求和规定。

2.项目负责人要求:必须是本单位在岗的专职人员,且须具备工程类高级职称。

3.信誉要求:提供兵团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4.其他要求:(1)供应商不得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

(3)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2月8日10:00(北京时间)至2025年2月13日19:30(北京时间),在代理机构进行报名。报名时请提供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项目负责人证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明(以上证件加盖公章一式三份获取招标文件)。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2月18日11时00分

递交方式: 纸质文件递交

六、磋商时间及地点

磋商时间:2025年2月18日11时00分

磋商地点:新疆石河子市

七、其他

招标文件300元/本,售后不退。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提示========================================

注:报名前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获取投标登记表

联系人:刘 工

手  机:13021234884

联系人:徐经理

电  话:15600047262

邮 箱:zbgsbj@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