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投标@陆良县教育体育局陆良县学校食堂大宗食材配送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陆良县学校食堂大宗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获取招标文件
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请于2025年1月21日至2025年1月27日(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投标人请将下列材料发送至邮箱进行登记确认,邮件中需写明申请项目名称、单位全称、联系人、联系人电话、联系人电子邮箱。
(1)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居民身份证(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3)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4)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书/食品生产许可证书(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5)申请人情况记录卡(表中内容请各投标人填写打印后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详见公告附件);
(6)报名费缴纳凭证;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2月13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NYY-FWCG-2025-001号
项目名称:陆良县学校食堂大宗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228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28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需求:陆良县学校食堂大宗食材配送服务项目,本项目划分为3个标段,各标段需求如下(详见第五章 配送服务要求):
标包 标(包)名称 采购预算(万元) 采购内容 配送服务相关学校名称
1 陆良县学校食堂大宗食材配送服务项目(一标段) 9120.00 包含大米、面粉、蛋、食用植物油(菜籽油)、鲜米线,鲜肉和动物油,纯牛奶、面点,新鲜蔬菜(净菜)及水果等。 陆良县联办高级中学、星辰中学、三岔河镇、芳华镇、小百户镇、大莫古镇、陆良县第二幼儿园
2 陆良县学校食堂大宗食材配送服务项目(二标段) 6840.00 包含大米、面粉、蛋、食用植物油(菜籽油)、鲜米线,鲜肉和动物油,纯牛奶、面点,新鲜蔬菜(净菜)及水果 中枢街道第二中学、蓉峰中学、陆良职业技术学校、板桥镇、活水乡、召夸镇、陆良县第一幼儿园
3 陆良县学校食堂大宗食材配送服务项目(三标段) 6840.00 包含大米、面粉、蛋、食用植物油(菜籽油)、鲜米线,鲜肉和动物油,纯牛奶、面点,新鲜蔬菜(净菜)及水果 陆良县第一中学、实验教育集团(含分校)、中枢中心学校、马街镇、龙海乡、书香幼儿园
合同履行期限:三年(本次项目执行“一招(采)三年”,即在年度预算能保障的前提下,采购人可以签订不超过三年履行期限的政府采购合同,合同一年一签,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中小企业
1.1.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二)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三)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1.2.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2.监狱企业
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1.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 25%(含 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 10 人(含 10 人);(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5)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
3.2 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4.节能、环境标志产品
4.1.节能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和国家发改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 号)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货物。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是指该品目清单中以“★”标注类别的产品。
4.2.环境标志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 号)公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货物。
4.3.本项目采购清单中若有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只接受强制节能产品投标,供应商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供应商必须选报,否则按不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要求处理。
4.4.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所投标产品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否则不予认可。
4.5.《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及《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可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查阅、下载。
5.执行的价格扣除政策
5.1.在计算投标报价得分时,对小型或微型企业产品(“产品”指货物及服务)的价格给予 10%的扣除。
5.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5.3.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只进行一次价格扣除。
上表中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2.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3.供应商须核对《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如实填写声明函。所声明的从业人员人数或营业收入金额不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或未按采购文件明确的所属行业填写的,评标委员会将不予进行价格扣除。根据政府采购主管部门关于政府采购信息公示的相关要求,如中标单位为小型(或微型)企业,其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需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随中标结果一并公示,请各供应商如实提供及填写本单位企业情况。
6.行业划分
按照工信部牵头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及《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为界定依据,本项目所属行业为“批发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应具备食品经营条件,提供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若供应商为生产企业还须提供生产产品的《食品生产许可证》。(2)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规定。(3)具有物资仓储能力、运营配送服务能力(包括但不限于集中仓储、办公区、仓储区、分拣区、检验室、停车区等区域,建有冷冻及保鲜仓储库)需提供场地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4)具备可供使用的专业配送车辆(具备符合配送标准的配送车辆的至少 2 台,符合配送标准的冷链车至少 3 台(按照冷链“冷冻及冷藏”运输标准执行)。①配送企业要配置与产品相适用的专用车辆进行运输(需冷链运输的食材必须配备专业冷链车),禁止运输其他任何货物(提供承诺书);②每天对车辆清洁消毒,运输时货物应有效避免日晒、雨淋,禁止与有毒、有害、有异味的物品混装配送(提供承诺书);③配送企业必须加强配送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和配送车辆在配送过程中各个环节的实时监控,确保配送原料质量安全(提供承诺书)。注:1.车辆均需配备轨迹监控(定位系统)、装卸视频监控、冷链车还需具备制冷机组、温控显示等设备,不得使用改装车辆,必须是合格专用车辆,并办理食品配送登记证及运输许可证(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书));2.所有车辆需提供车辆租赁合同或自有证明材料。(5)配送人员要求:配送员工必须年满 18 周岁以上,思想品德良好,具备有效的健康证。投标人若有幸中标,签订合同时须提供经公安部门对配送企业员工政审合格证明材料和无犯罪记录证明至陆良县教育体育局备案同时将以上资料送至相关学校存档,方可参与配送,配送工作人员要持证上岗,凭专用通行证进出学校。配送企业要增强配送工作人员的质量意识和服务水平,加强业务培训,做到文明配送,对存在质量问题的食品要保证退货,并及时更换符合质量标准的食品。(提供承诺书)(6)企业单位在签订合同时须具备除办公区域外,所有操作间(包括但不限于仓储、分割、分拣、检验等)均应安装“互联网+明厨亮灶”摄像头(录像采用本地存储或云存储方式,录像保存时间不少于30天),并接入陆良县教育体育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供承诺书)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1月21日 至 2025年01月27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获取招标文件
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请于2025年1月21日至2025年1月27日(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投标人请将下列材料发送至邮箱进行登记确认,邮件中需写明申请项目名称、单位全称、联系人、联系人电话、联系人电子邮箱。 (1)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居民身份证(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3)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4)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书/食品生产许可证书(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5)申请人情况记录卡(表中内容请各投标人填写打印后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详见公告附件); (6)报名费缴纳凭证;
方式:获取招标文件
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请于2025年1月21日至2025年1月27日(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投标人请将下列材料发送至邮箱进行登记确认,邮件中需写明申请项目名称、单位全称、联系人、联系人电话、联系人电子邮箱。 (1)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居民身份证(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3)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4)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书/食品生产许可证书(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5)申请人情况记录卡(表中内容请各投标人填写打印后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详见公告附件); (6)报名费缴纳凭证;
2.招标文件售价:售价人民币1200.00元/标段,售后不退。
2.1报名费缴纳方式一:微信支付(收款码附后,支付费用时需备注公司名称及项目名称和标段号);
2.2报名费缴纳方式二:对公转账,从供应商基本账户直接转至
售价:¥1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2月13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5年02月13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提示========================================
注:报名前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获取投标登记表
联系人:刘 工
手 机:13021234884
联系人:徐经理
电 话:15600047262
邮 箱:zbgsbj@163.C0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