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第十八中学排危新建建设项目第三方检测、监测工程服务竞争性磋商
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KCFW-2025-09286
项目名称:昆明市第十八中学排危新建建设项目第三方检测、监测工程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小写:¥500000.00元(大写:人民币伍拾万元整)
最高限价:详见本竞争性磋商文件 第五章 采购需求 七、技术附件 “检测
、监测清单”
采购需求:
标段 标段名称 数量 计量单位 预算金额
(元/计量单位)
1 昆明市第十八中学排危新建建设项目第三方检测、监测工程服务
1 项 500000.00
本项目划分1个标段。
昆明市第十八中学排危新建建设项目用地面积约23114.99平方米(约34.67
亩),拆除新建后项目总建筑面积约18931.7平方米,其中:保留1#教学楼
面积约2750平方米。新建总建筑面积约16181.7平方米,其中包括:2#教
学楼约3104平方米,实验综合楼约3353.13平方米,食堂约1379.78平方米
,男生宿舍约3900.46平方米,女生宿舍约2968.6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
1475.73平方米;地上建筑均为多层公共建筑。项目估算总投资约6667.85
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约5927.28万元。具体实施规模及投资以实际实施
为准。
现择优选择1家单位,承担昆明市第十八中学排危新建建设项目第三方检测
、监测工程服务,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地基基础检测、基坑工程检(监
)测、主体结构检测、建筑物沉降和变形观测、基坑变形观测、深层位移/
水位监测、建筑电气检测、建筑给排水检测、室内环境空气质量检测、见证
取样检测、建筑节能检测(绿色建筑物检测)等本项目所涉及的全部检测、
监测工程服务工作及相关技术咨询服务。具体详见本竞争性磋商文件 第五
章 采购需求 七、技术附件 “检测、监测清单”;具体工作内容及要求以采
购人实际委托为准。
项目实施地点:昆明市西山区海口街道里仁社区旁。
质量标准:检测、监测方案的编写和实施及出具的检测、监测报告及其相关
的成果资料须符合国家、省、市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国家强制性技术标
准、规范和规程的标准及规定的要求,对检(监)测数据和检(监)测报告
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确保不因检测、监测工作影响本工程项目的建设进
度和竣工验收,并在工程验收完成后按现行的技术标准、规范及采购人要求
提供整套归档备案资料。
合同履行期限:自昆明市第十八中学排危新建建设项目开工建设开始,按实
际工程进度完成检测、监测工作并确保满足工程的进度要求,直至昆明市第
十八中学排危新建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完成为止。其中:本项目建筑物沉降和
变形观测服务周期至本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二年为止。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或
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提供有效的营业
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2.1供应商在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网址:
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信用信息”查询栏中查询下载
的“信用信息报告”或“信用服务”查询模块内查询的信息记录(包括但不
限于:失信被执行人查询、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经营异常名录信息查询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
未出现不良信用信息记录,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
http://www.ccgp.gov.cn/)”网站“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内查询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且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
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网站未被列入“列入严重违法失
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注: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
结果为准)。
1.2.2供应商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1年~2023年度经第三方
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
、利润表(或损益表,下同)】或其基本开户银行2025年度出具的资信证
明或担保机构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担保函【注:供应商若为事业单位的,则不
需提供利润表;新成立企业不满三年的,须提供成立至今经第三方机构审计
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
)或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2025年度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担保机构针对本项目
出具的担保函;新成立企业不满一年的,须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2025年度
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担保机构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担保函。因国家保密规定不方
便提供财务状况信息资料的,提供相关保密规定的证明材料及说明】。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须提供具有履行合
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4.1供应商须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2024年01月至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
时间前任意3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
务局出具的纳税情况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
明材料;
说明:新成立企业不满3个月的,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企业成立之日起至本
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
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的纳税情况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应
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材料。
1.4.2供应商须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2024年01月至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
时间前任意3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
理部门出具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材料。
说明:新成立企业不满3个月的,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企业成立之日起至本
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
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
缴的相关证明材料。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
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
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
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
1.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
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
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
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具备以下任意一条资质要求即可::
①具备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
测机构资质为综合资质或专项资质(专项资质检测范围包括:建筑材料及构
配件、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地基基础、建筑节能、地下工程);且具备有
效的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CMA《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或CMA《
计量认证证书》),且其附表中的检验检测能力范围须包含“建设工程质量
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涵盖的资质检测范围和本项目采购范围所涵盖的检测内
容。
②具备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
测范围包括但不限于:a.专项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建筑物沉降和变形
观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民用建筑室内环境空气质量的检测;建筑电
气工程检测;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检测;b.见证取样检测:水泥物理
力学性能检验;钢筋(含焊接与机械连接)力学性能检验;砂、石常规检验
;混凝土、砂浆强度检验;砖、砌块强度检验;简易土工试验。且具备有效
的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CMA《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或CMA《计
量认证证书》),且其附表中的检验检测能力范围须包含“建设工程质量检
测机构资质证书”涵盖的资质检测范围和本项目采购范围所涵盖的检测内容
。
注: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新旧资
质标准过渡工作的通知》(建办质函〔2023〕100号)、《云南省住房和城
乡建设厅关于延长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有效期的通知》(云建建
〔2024〕127号)的要求,原旧资质证书有效期统一延期至2025年06月30
日。除云南省省内的企业外,其它云南省省外单位有相关延期政策的,须在
响应文件内提供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延期政策的通知,其在响应文件提
供的旧资质(提供旧资质的检测范围及项目须涵盖上述云南省省内单位资质
要求的检测范围及项目,否则不予认可)方可有效,否则不予认可。
3.2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同时具备高级工程师及
其以上技术职称和有效的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检测岗位资格证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1月13日12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至2025年01月20日
23时59分。
报名资料(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发送至邮箱
(zbcg166@126.com)获取投标报名表
联系人:高雨欣
电话:18515894839 13292191096
邮箱:zbcg166@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