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第六人民医院耳鼻喉器械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漯河市第六人民医院耳鼻喉器械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HNCL-2025-01
预算金额:90000.00元
最高限价:90000.00元
采购内容:鼻筛窦钳、鼻甲骨剪等耳鼻喉器械,详细内容及参数见磋商文件
;
质量要求:合格
供货期:15日历天内完成供货
质保期:一年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项目执行支持中小微企业、支持监狱
企业发展政策,强制优化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项目执行支持中小微企业(含监狱
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 位)发展政策,强制优化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
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响应人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
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 营业执照;
3.2 响应人须是具有供货服务能力且年检合格的供应商,具有有效的营业执
照,且具有相应的经营 范围;响应人若为生产商,应具有《医疗器械生产
许可证》或备案凭证; 响应人若为经销商,应具有 《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或备案凭证。投标产品必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取
得医 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产品相关备案凭证(非医疗器械可不提供)
;
3.3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注:以下材料响
应人无需在响应文件中 提供,只需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信用承诺函
格式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中附件,响应人在中标后,应将上述要求由信
用承诺函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
购人、 代理机构发出中标通知书):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
具的资信证明或者 2023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a. 近六个月(指
2024 年6 月至至今) 内其中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b. 近
六个月(指 2024 年6月至至今)内其中任意一个月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的证明材料(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注: 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
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响应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
会保障资金。);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
声明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通过“信用中国 ”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和 “ 中 国政府采购网 ”网站
(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响应人的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响应人未
被列入严 重失信主体名单、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
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4 本次采购活动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1. 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01月13日至2025年01月17日(法定
公休日除外)上午8:30时至 11:30 时,下午2:30时至5:00时(北京
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3. 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4. 竞争性磋商文件费:500元/份,售后不退
5. 获取文件需携带①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有效身份证件、②营业执照
(副本)、③“响应人资格要求 ”第 3.2 条规定的许可证或备案证、④“
信用中国 ”及“ 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 ”查询信用记录截图(招标公告发
布日之后)。以上资料报名时提供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三份。
注:本次招标实行资质后审,通过报名不视为通过资质审查,资质审查工作
在开标后由招标人或代理公司独立进行。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
、完整性、有效性、磋商过程中一旦发现供应商提供的资料弄虚作假,采购
人有权取消其供应商资格。
四、磋商响应提交
1.截止时间:2025年01月23日09点 30 分(北京时间)
五、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5年01月23日09点 30 分(北京时间)
报名资料(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发送至邮箱
(zbcg166@126.com)获取投标报名表
联系人:高雨欣
电话:18515894839 13292191096
邮箱:zbcg166@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