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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资讯长春市职工心理健康状况调查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二次

发布日期:2025-01-02 浏览次数:14

招标资讯长春市职工心理健康状况调查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二次 

项目编号:ZSJC-2024-CCFW063

项目概况

长春市职工心理健康状况调查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中盛精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长春市南关区自由大路4776号凯麒大厦818室获取磋商文件,并2025年1月13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SJC-2024-CCFW063;

2.项目名称:长春市职工心理健康状况调查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预算:15万元;

5.采购需求:针对长春市内职工进行心理健康状况调查并编制调查报告,包括但不限于职工工作压力、生活平衡、职业发展焦虑等普遍存在的问题,详见第五章 服务标准及要求;

6.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

7.服务地点:长春地区(含各县市区);

8.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3)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资格条件承诺函。

3.3信誉要求:

(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3)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无效;

3.5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三、获取采购文件

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请于2025年1月2日至2025年1月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进行获取文件,获取文件须携带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3)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2.磋商文件每套售价300元,过期不售,售出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1月13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五、开启

时间:2025年1月13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报名资料(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发送至邮箱(zbcg166@126.com)获取投标报名表

联系人:高雨欣

电话:18515894839   13292191096 

邮箱:zbcg166@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