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咨询:长垣市樊相镇人民政府垃圾清运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长垣市樊相镇人民政府垃圾清运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1月14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长财招标采购-2024-77
2、项目名称:长垣市樊相镇人民政府垃圾清运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4950000.00元
最高限价:4950000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1 4107280420241224001001 长垣市樊相镇人民政府垃圾清运项目-1标段 4950000 4950000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长垣市樊相镇人民政府垃圾清运项目,包含:于庄、梁庙、邢张庄、北成功、青岗东街、青岗南街、青岗北街、上官、张辛店、董辛店、李辛店、王辛店、八黑马寨、吴屯、大张庄、北樊相、樊西、樊南、樊北、樊东、蔡口、胡庄、秦庄、韩屯、大碾、谷寨、小屯、冯寨、韩寨、孙寨、李庄、高庙、连铺、留村、酒寨、八里井、白寨等三十七个村的垃圾清运。(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6、合同履行期限:3年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九条规定,支持中小微企业参与;
2.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支持监狱企业参与;
2.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三部门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参与;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由供应商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4年12月25日至2024年12月31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4.售价:0元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5年01月14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
报名资料(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发送至邮箱(zbcg166@126.com)获取投标报名表
联系人:高雨欣
电话:18515894839 13292191096
邮箱:zbcg166@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