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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长石矿露天采场、尾矿渣再生利用及釉料生产项目邀请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4-12-19 浏览次数:134

纳长石矿露天采场、尾矿渣再生利用及釉料生产项目邀请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纳长石矿露天采场、尾矿渣再生利用及釉料生产项目(项目名称)已


由漳平市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闽发改备[2020]


F020066号、闽发改备[2020]F020054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单


位为漳平市金源矿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企业自筹,招标人为漳平市金源矿


业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厦门众知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


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邀请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2. 工程建设规模:新增生产能力(或使用功能):年开采5万吨钠长石;主要建筑


面积:49100 平方米,新增生产能力(或使用功能):年处理 80 万立方米尾矿渣、30 


万吨钠长石原矿及年产 20 万吨成品釉料,建安投资额约194700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及矿山工程 ;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年开采5万吨钠长石、建筑主体土建、安装工程及附属等


配套工程,其中,本招标项目不应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财政性投融资


招标项目的投资批复或国有自筹资金招标项目的投资计划中应含建筑信息模型(


BIM)技术费用方可应用】;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总建筑面积49100 平方米(按照《


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承包工程范围中相应等级规定的特征描述);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总建筑面积49100 平方米(按照《注册建


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中相应规模标准规定的特征描述);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按照《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


工程特殊性划分标准(试行)》中规定的工程特征指标描述,适用于允许设置类


似工程业绩的项目);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投标截止时间7日前发布。招标项


目应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的,BIM技术应用费一并发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2920个日历天(具体以发包人通知为准);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 ;

2.7. 质量要求: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


提供《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


不低于壹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投标人在/建设局建设市场信用监管系统信用评价结果为:/年度信用评价等


级为 / 级别。按照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3项第3.1条组成联合体投标的,以投标须


知前附表第13项第3.1条规定确定联合体投标人的信用综合评价等级;按照投标


须知前附表第13项第3.2条组成联合体投标的,以联合体成员中信用综合评价等


级最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投标人的信用综合评价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6.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


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


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

3.7.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8. 其他资格要求: / 。

3.9.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10.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3.11.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


行纳税义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各投标人于2024年 12 月 19 日至2024年 12 月 23 日(法定公休日、法


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0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


北京时间,下同)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份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办妥投标担保手续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无。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可以使用现金、银行保函、担保保函、投标保证保


险其中之一形式提交,采用银行保函、工程担保保函、工程保证保险等形式缴交


投标保证金的应使用电子投标保函,具体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


年 12 月 24 日 15 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在厦门市

7.2.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包封、密封要求的


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时间: 2024年12月31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报名资料发送至邮箱(zbcg166@126.com)获取投标报名表

联系人:高雨欣

电话:18515894839   13292191096 

邮箱:zbcg166@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