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东平县2023年国土变更调查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获取电子磋商文件,并于2024年05月08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DGP370923000202402000056
项目名称:东平县2023年国土变更调查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9万元
采购需求:以2023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以部下发的2023年度遥感监测成果为基础,结合省级及以下2023年度内监测发现的各类国土利用变化信息以及各类自然资源管理信息,制作2023年度变更调查外业调查工作底图,开展实地调查举证工作,全面掌握地类、面积、属性及相关单独图层的变化情况,更新县级国土调查数据库,并对成果质量进行把关形成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
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6月30日前完成变更调查成果调查、整改和完善工作。项目完成后,提供一年的质保服务。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供应商应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规定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经营凭证,具有主管部门颁发的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有相应的服务能力;(2)近三年来无重大违法行为,在“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信息平台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单位,不得参与本次投标活动;(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4月27日至2024年05月07日,每天上午8:00至11:30,下午14: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凡有意参加报价者,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磋商文件。同时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进行供应商注册,已注册单位不需重复注册。注:供应商领取采购文件前,同步查看山东省政府采购网及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供应商名称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确保完全一致。
方式:供应商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上下载电子版磋商文件。请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后,还须及时关注交易平台“澄清文件下载”栏目及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交易信息栏目发布公告(采购公告、变更公告)信息,如因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开评标。供应商办理企业信息入库后自行下载电子版磋商文件。拟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供应商)须办理并取得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后,方可加密生成及上传电子响应文件。省内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现已实现CA数字证书跨平台互认,请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办理数字证书(点击山东省多CA统一认证平台办理注意事项),已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可直接登录系统。
请各投标企业(供应商)仔细阅读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右侧CA办理模块中《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投标人)》并按要求办理及续期。相关事宜请与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办理窗口联系,联系电话:0538-6288116,已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可直接登录系统。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递交
时间:2024年05月08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供应商无需到达开标现场,需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远程解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后系统不再接收任何响应文件。
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已实现政府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类“多轮报价”功能,投标人在进行二轮报价时参照交易平台网上“多轮报价”功能操作说明。
注: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不见面开标、网上评标。相关操作手册《山东CA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办理须知》、《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下载和安装操作说明》、《不见面开标大厅-供应商操作手册》等请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版交易平台一服务指南一常见问题下载查看。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5月0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本项目实行网上不见面开评标。供应商无需到达开标现场,请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不见面开标”入口远程解密响应文件。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山东省政府采购网网站发布。
2、线上异议(质疑)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2021】6号通知要求,投标人(供应商)在满足异议(质疑)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
2.1线上异议(质疑)。投标人(供应商)满足异议(质疑)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质疑);异议(质疑)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
2.2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电子监管平台向同级财政部门或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处理部门应同时答复。
2.3监督部门:东平县政府采购办,联系电话:0538-2858759
2.4接受异议(质疑)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工 联系方式:0538-2828180
2.5异议(质疑)提出人提出异议(投诉)或投诉人提出投诉时,应依法提供有效线索、相关证据及法律依据。
3、合同融资政策:为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功能,充分利用政府采购合同的信用价值以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形成的数据价值,有效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以及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采购人支持本项目成交、中标供应商通过“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实施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有需求的供应商可登录“https∶//www.ccgp-shandong-rz.cn/”了解相关政策。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称:东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址:东平县城新汇河街181号
联系人:刘科长
联系方式:0538-28585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东平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地址:东平县东平街道稻香街81号
联系方式:0538-282818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