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医院(南宁市第十人民医院) 安保服务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医院(南宁市第十人民医院)
安保服务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医院(南宁市第十人民医院)安保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4年12月10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GXXMGL-ZB-(06)2024207
2.项目名称: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医院(南宁市第十人民医院)安保服务采购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36万元
5.最高限价:36万元
6.采购需求:
序号 | 标的的名称 | 数量及单位 | 项目规模、简要技术需求及服务要求 |
01 | 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医院(南宁市第十人民医院)安保服务采购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 |
7.合同履行期限:1年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有公安部门颁发的且有效的《保安服务许可证》。
4.本项目的特定条件:无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
6.对在“信用中国”网站 、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27日至2024年12月4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方式:现场购买,供应商必须在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时间内,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进行报名,提供以上材料一份,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必须清晰可辨认,复印件模糊或字体不清晰,将不接受购买。
售价:300.00元/份,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4年12月10日9时30分
供应商必须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送达首次响应文件提交地点。首次响应文件提交起止时间(北京时间):2024年12月10日9时00分至9时29分
注:未在规定时间内送达或者未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将予以拒收。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2月10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后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注: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徐经理
电 话:15600047262
邮 箱:guoxz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