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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格里拉市2023年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4-11-13 浏览次数:33

香格里拉市2023年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竞争性磋商条件

1.1本项目香格里拉市2023年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香格里拉市发展和改革局、香格里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名称或单位名称)以《香格里拉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香格里拉市2023年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建设项目可行研究报告的批复》香发改发〔2023〕244号、《香格里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香格里拉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香格里拉市2023年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香住建复〔2023〕38号(批文名称、编号及文件等)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香格里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多渠道筹集(资金来源),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采购人为香格里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条件,现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选定该项目的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单位。

二、项目基本情况

2.1项目名称:香格里拉市2023年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

2.2项目编号:ZZ2402101DQ10204

2.3服务地点:香格里拉市。

2.4采购需求:本项目香格里拉市2023年中心城区排水防涝设施建设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改造37处管网错接混接点,建设DN800-DN800的雨水管共计6.3km,新建1.2X1.5m-1.8X2.0m的排水沟 3.867km。本项目采购规模约20万。完成本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工作。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2.5服务范围:按照国家、地方及行业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条例以及相关技术规范的要求,负责本项目所涉及的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内容包含但不限于:

1)工程设计阶段:工程预算编制或审核;

2)施工全过程造价控制阶段:工程合同咨询、参与合同谈判及造价条款的拟定,工程数量台账的审核、设计增减变更的造价审查和施工方案优化及经济比选,新增工程的组价计价、单价控制价的审核,工程计量、工程签证及进度款的支付审核控制、参与工程主要材料的市场调查、提供参考信息,本工程全部合同履行过程中的价款支付审核控制及工程索赔的处理;

3)竣工阶段:工程结算审核、工程数量台账的审核、工程索赔资料准备、编制咨询报告、内部跟踪审计、结算审查等工程造价跟踪咨询服务,并配合本项目的竣工决算审计工作(工程结算审核仅含基本费);

4)其他:与项目造价控制相关的其它服务,与工程造价咨询有关的其他服务(未涉及的服务内容参照《建设工程造价咨询规范》GB/T 51095-2015执行,具体以委托人委托为准)。

注:具体工作内容以采购人实际委托及要求范围为准,采购人保留调整委托范围的权利,成交人不得以此作为索赔、调整价格的理由。

2.6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服务范围所包含的所有咨询服务完成为止。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规范要求及地方现行的造价咨询服务标准及规范,确保成果资料完整、真实准确、清晰有据。

2.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参与:否。

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提供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供应商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内容可为以下二者之一(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①提供2022年度或者2023年任意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报表至少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新成立不满1年的供应商提供自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

②提供自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须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4.1提供供应商缴税所属时间在2023年11月至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任意2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加盖单位公章),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止成立不足1个月的供应商可提供相关情况说明(加盖单位公章);

3.4.2提供供应商缴费所属时间在2023年11月至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任意2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加盖单位公章),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止成立不足1个月的供应商可提供相关情况说明(加盖单位公章);

3.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5.1供应商在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企业信用信息”查询栏中查询的“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信息记录或打印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中未出现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且未被移出、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且未被移出等不良情况(查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止,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并将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

3.5.2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严重失信主体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查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止,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并将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

3.5.3供应商在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内无不良信息记录(查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止,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并将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

3.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6.1项目负责人要求:具备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须注册在供应商本单位,并提供在合同履行期限内的劳动合同(若在合同履行期内劳动合同到期,应提供续签的劳动合同)或提供近6个月内关系在本单位的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

3.6.2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组成员中,承诺驻场人员至少1人,且有五年以上工作经验;拟派往本项目组成员需为本单位人员,须注册在投标人本单位,并提供在合同履行期限内的劳动合同(若在合同履行期内劳动合同到期,应提供续签的劳动合同)或提供近6个月内关系在本单位的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

3.6.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

四、采购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4年11月14日起至2024年11月20日止(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4.2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本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持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获取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

4.3采购文件每套售价:400元人民币。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5.1提交响应文件时间:2024年11月27日9时 00 分至 9时 30 分(北京时间)。

5.2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磋商地点:2024年11月27日9时 30分(北京时间),

注:报名前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获取投标登记表

联系人:贾

 机:18618387645

 箱:bjgxjjj@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