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群众艺术馆物业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沈阳市群众艺术馆物业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1月18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YGJ-2024-102502
项目名称:沈阳市群众艺术馆物业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4.6万元
最高限价:34.6万元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采购需求:沈阳市群众艺术馆物业服务项目,选取1家成交供应商,为沈阳市群众艺术馆提供物业服务,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服务需求。
履约期限: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在财政预算保证且采购人对中标供应商服务认可、满意的前提下,合同有效期可顺延一年,顺延合同须由甲乙双方续签。)
履约地点:沈阳市大东区小东路234号。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无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07日至2024年11月14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
方式:供应商须将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汇款截图(备注标书款),上述材料加盖公章,发送到邮箱。邮件发送成功后,致电采购代理公司。
售价:500元/本,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8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
本次磋商将于上述磋商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同一地点进行,特邀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及法人身份证明)或其授权代理人(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准时参加。
五、开启时间:2024年11月18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
注:报名前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获取投标登记表
联系人:贾 工
手 机:18618387645
邮 箱:bjgxjjj@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