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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东市教育统计综合服务平台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4-10-12 浏览次数:26

海东市教育统计综合服务平台项目招标公告 

海东市教育统计综合服务平台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1.1 采购人:海东市教育局

1.3 采购范围:海东市教育统计综合服务平台系统更新运维。

1.4 服务期限:3年;

1.5 分包数量:无分包;

1.6 服务地点:海东市乐都区。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2.1.1、合格供应商须满足以下要求:

1)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就本次项目投标的授权委托书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2.1.2、其他资质条件:无

2.1.3、财务要求:提供2023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或近三个月内的资信证明;

2.1.4、业绩要求:无;

2.1.5、信誉要求:经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信用中国”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下载的完整的报告,信息生成时间和截图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10天内);

2.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4)为本采购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

5)与本项目的采购负责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6)被责令停业的;

7)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质量问题的;

2.3 联合体采购: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2、联合体参加询比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应满足本条第 2.1款规定的要求,且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存在本条第2.2款规定的情形。此外,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满足如下条件:   无   

3、采购文件的获取

3.1有意参加询比采购活动的单位,请于2024年10月14日至 2024年10月16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17:30之间,将报名资料发送至邮箱后与工作人员确认,或携带报名资料原件现场购买询比文件(网上报名的单位须在开标时提供报名资料原件)。

3.2询比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报名费缴纳时需备注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可简称)。

3.3询比文件获取所提供资料:供应商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公司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资料除原件外均需加盖公章。

4、响应文件的递交

4.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23日09时30分,文件通过现场递交的方式递交

4.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

5、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响应文件开启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地点为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注:报名前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获取投标登记表

联系人:贾

 机:18618387645

 箱:bjgxjjj@163.com